广东“十三五”配网深化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报名须以法人为单位,由投标单位严格按本说明所列标段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供符合本公告说明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指定报名处进行报名。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东“十三五”配网深化研究项目
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三、招标范围:
广东“十三五”配网深化研究项目
四、报名要求
(一)同时符合下列所有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报名: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火电或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3)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利益冲突需要回避,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被取消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标包)投标。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受理其报名:
⒈不能同时满足本公告第四点第㈠项下所列要求的;
⒉超出公告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表格及材料的;
⒊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材料的;
⒋没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的;
⒌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
⒍有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于无效报名:
⒈报名项目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⒉提供虚假失实或者含有欺诈内容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的;
⒊冒充他人名义进行报名的;
⒋经复核不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
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报名参加招标的流程
⒈投标单位可从新闻媒体《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及工网在线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gy-center.com)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
⒉投标单位可登录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工网在线(http:/gy-center.net)自行下载报名表格;
⒊投标单位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报名处报名;
⒋投标单位按照现场报名指引,有序进行报名;
⒌报名处工作专员审查核对报名材料,接受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经确认报名有效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须知
⒈ 公告时间:2015年5 月7 日至2015年5 月12 日;
现场接受报名时间:2015年5 月12 日上午9:30 -11:30,下午2:30-4:00;
⒉ 报名地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报名大厅;
招标平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婷婷(020)37816371;
⒊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单位可登录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格;投标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法人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现场递交。
4.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及报名表的记录信息负责,如果报名表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
5.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标的权利。
七、报名材料:
1. 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八、本项目的报名表格下载和报名均免费。
九、投诉
1、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两天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725室)
邮编:510600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传真:020-85123808
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原标题:广东“十三五”配网深化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