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一系列低电价实施政策
工商用电同价后降幅全国最大,平均降低0.093元/千瓦时
本报乌鲁木齐4月19日讯(记者王玉召)19日,自治区召开解读低电价政策媒体通气会,公布了一系列低电价实施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新疆低电价政策的范围。
自治区确定进一步扩大低电价的政策:自4月15日起,统一将全区商业电价、非普工业电价调整为乌昌地区非普工业电价标准;扩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的交易规模和交易范围;自4月15日起,暂停自治区高可靠性供电费;对季节性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暂按其生产实际生产日期缴纳基本电费;自5月1日起下调并网运行的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自1月1日起,疆内纺织行业生产型企业享受综合到户电价0.38元/千瓦时的特殊电价政策,在此基础上自治区财政按季度补贴0.03元/千瓦时。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电价工作,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打造和巩固低电价优势,争取新疆电价在全国最低。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斌说,19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共20个方面50条措施,其中进一步落实低电价政策是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今年自治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悉,新疆自4月15日起实行工商用电同价,先于江西、贵州两省5天实现工商用电同价,至此,全国范围内的工商用电同价全面完成。降价幅度全国最大,平均降低0.093元/千瓦时,降价水平是全国工商用电价格平均水平0.018元/千瓦时的5倍。此次工商同价共涉及全疆各地60余万用户,其中,商业企业(商业用电户)37.5万户,非工业和普通工业企业22.8万户。预计一年减少全疆工商企业用电成本8.12亿元。
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介绍,此次工商用电同价,第一次实现了销售电价的全疆同价,商业电价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从此前12个价区12种电价,走向了全疆统一(和田地区除外)。“实行工商同价,符合国家销售电价改革方向,减少了销售电价类别,为工商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张春林说。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山说,下调并网运行的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容费,预计全年企业自备电厂降低系统备容费约4.6亿元,这将进一步提升新疆优势产业的竞争力。
首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20亿度
到户电价约为0.36元—0.40元/千瓦时
亚心网讯(记者王玉召)去年12月1日,新疆启动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开启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用电“点对点”交易模式,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19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山介绍,目前,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后,到户电价约为0.36元—0.40元/千瓦时。
今年,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经信委已经公布了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企业名单,共计15家发电企业面向20余家用电企业直接交易。
以新疆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为例,今年3月30日,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开展自治区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参加直接交易试点的企业有41家,其中发电企业15家,用电企业26家。通过平台交易,发电侧7家企业与用电侧24家企业成功交易,交易电量20亿度。
从交易情况看,用电侧合计降低用电成本12亿元,每度电降价空间0.0307元—0.1355元。其中降价幅度在0.1元以上的企业有7家,0.07元以上的企业有3家。
赵青山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形式,简单讲叫“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就是对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高市场化程度,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管住中间”,就是在电网、输配电环节强化政府管理。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是将发电与电网分开销售,用电大户直接与发电企业面对面地交易,可减少电网的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优惠电价预计为纺织服装工业企业年减少电费负担超1.6亿元
亚心网讯(记者王玉召) “自今年1月1日起,新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优惠电价政策正式落地,此项优惠政策预计每年直接为企业减少电费负担超1.6亿元。”19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山向记者介绍。
此项优惠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新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生产用电按“综合到户价”0.38元/千瓦时进行结算和执行。自治区财政按季度补贴,标准为0.03元/千瓦时,确保企业实际用电价格为0.35元/千瓦时。
据悉,降价前新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综合电价为0.435元/千瓦时—0.524元/千瓦时不等,电价统一降至0.35元/千瓦时后,最高降幅达到33.2%。据估算以2015年纺织服装工业企业预计用电量测算,将每年直接减少企业电费负担超过1.6亿元,大大降低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和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于2014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新疆纺织工业企业享受低电价政策准入条件的通知》,目前,自治区已审核公布了两批享受政策的企业名单,共计266家企业。
电价改革联动为新疆经济发展加一把劲
4月19日,新疆连续公布了一揽子降低电价的优惠政策,电价改革联动出新招,助力自治区经济发展,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好消息不胫而走的同时为新疆稳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又加了一把劲。
电价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
实行工商用电同价,是自治区进一步实施低电价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说:“这是新疆电价改革的一次历史性突破,此次工商用电同价后,基本实现全疆同网同价,是新疆同网同价迈出的坚实一步,也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据悉,2009年以来,除新疆、江西、贵州三省区外,全国绝大部分省区都完成了商业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公平用电。新疆从4月15日起实行工商用电同价,江西、贵州也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从4月20日起实行工商用电同价,至此,全国范围的工商用电同价全面完成。
此外,张春林特别指出,工商用电同价后,商业电价高的塔城、奎屯、和田、巴州、阿勒泰、吐鲁番等地,非普工业电价高的阿勒泰、伊犁、塔城、巴州、吐鲁番、阿克苏等地,工商企业的用电价格大大降低。例如,商业电价中,塔城地区降了0.581元-0.588元/千瓦时,降幅53%;和田地区、奎屯市、巴州的降价幅度也都在40%以上;非普工业电价中,阿勒泰地区降了0.081元-0.088元/千瓦时,降幅15%,伊犁、塔城、巴州的降幅均在10%左右。
部分电价还更低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疆一系列低电价政策的叠加作用下,部分地区的电价甚至比工商用电同价后的水平更低。
“目前,和田地区的电价是全疆最低的,比全疆工商用电同价后的水平还低。”张春林解释说,考虑和田地区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本来就比全疆同价后的水平低得多,若按这个水平同价对和田地区影响较大,因此对和田特殊对待,非普工业电价暂不提高,将其商业电价降至非普工业电价水平,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和田电网内工商用电同价,同价后电价水平为0.45元/千瓦时。
此外,去年12月1日,自治区启动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根据测算,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购电”交易模式,到户电价也更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赵青山介绍,“直购电”模式下,企业用电价格约为0.36元-0.40元/千瓦时,远低于目前全疆一般工商电价水平。
低电价政策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
“此次工商用电同价,消除了工业和商业的歧视性,真正实现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同等对待,这将极大程度地促进新疆信息产业、电子产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张春林说。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工业发展进入“薄利时代”,为此,低电价对加速新疆工业行业和转型升级意义深远。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彭季介绍,低电价政策涉及新疆重点特色优势产业,如电解铝、PVC、多晶硅等。近年来,新疆产业结构取得重大突破,非石油产业发展超过石油产业,占比达到56%。支撑新疆非石油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就是电解铝、PVC、多晶硅等。
当前,新疆特色优势产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偏弱,重点行业主要产品价格持续回落。新疆重点产品如PVC、烧碱、电解铝、食糖价格已低于企业平均成本。
“此次电价政策与新疆电解铝、PVC、钢铁等传统优势产业共渡难关,如适当降低企业自备电厂备用费,不同电压等级的系统备用费降低1分钱,将对新疆电解铝、PVC、钢铁等传统产业脱困发挥重要作用。”彭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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