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2批服务类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择优选择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 招标条件
1. 招标编号:GFZB2015-02
2. 招 标 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3. 招标服务机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
4. 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项目标段清单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1-4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专业技术、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国家规定机构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集成资质的资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5-6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专业技术、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国家规定机构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7-10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专业技术、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工程咨询(火电、水电)甲级资质,并具有完成类似研究项目的业绩;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11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专业技术、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工程咨询(火电)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完成类似研究项目的业绩;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12-1至12-5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有专业技术、履约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工程咨询(火电、水电)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完成类似研究项目的业绩;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固定资产后评价项目》承担原项目设计工作的投标人(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互为关联企业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投标人),不得参与相应后评价项目所在标段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3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日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持以下材料到招标服务机构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接受现场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查询告知函的主体必须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4)购买招标文件的转款单原件,转款单(汇款人:写单位全称);需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标书费。
(5)存储空间大于2G的U盘。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电力大楼D座(原电力1号楼)411室
联系人: 叶工 电话:0771-2551607
梁工 电话:0771-2551915
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转账或电汇至招标机构(汇款人:写单位全称;需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标书费),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户 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州支行
账 号: 613264852218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4月14日15时00分(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受理。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4月14日上午09时00分至15时00分(正常工作时间)递交。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茶花园路23号2号楼一楼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招标大厅。
4. 开标时间:2015年4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5. 开标地点:南宁市茶花园路23号2号楼一楼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招标大厅。
七、招标公告发布
投标人可登录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南方电网阳光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
八、招标服务机构
招标服务机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电力大楼D座(原电力1号楼)411室
联 系 人:叶工 电话:0771-2551607
梁工 电话:0771-2551915
传真:0771-2552271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招标)服务中心
2015年3月20日
原标题: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2批服务类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