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3月16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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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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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环境保护部关于2015年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