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4 -023、临 2014-031)。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26 号),该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通知书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发行及兑付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