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2015年3月4日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对乌审旗蒙格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梅林庙矿井及选煤厂等1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其中有3个火电项目: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宁武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建设单位:华润宁武煤矸石电厂筹建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拟新建2×350兆瓦超临界单抽凝汽式燃煤机组,配2×1215吨/小时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用宁武县7家洗煤厂的煤矸石、煤泥和中煤,配套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采用直接空冷方式,以宁武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和暖泉沟水库地表水作为生产水源。工程建成后为宁武县城提供采暖供热,替代30台燃煤锅炉。工程总投资31.079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0311万元,占总投资的12.9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工程采用炉内喷钙+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不设GGH和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99.34%。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除尘脱硫系统后增设湿式静电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99.9913%。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SCR联合脱硝,综合脱硝效率84%。除尘、脱硫、脱硝对汞产生的协同去除率按70%计。烟气通过一座21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烟气中各污染物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2011)表1新建燃煤锅炉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 号)中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浓度现状超标,工程建成后替代关停30台燃煤供热锅炉,可减少SO2、NOX和烟尘的排放量1143.3吨/年、708.3吨/年、1514.5吨/年,有利于采暖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尚需进一步落实。(2)正常工况下,脱硫废水经“石灰预处理+正渗透MBC浓缩+结晶”工艺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1×3600立方米废水池,非正常工况废污水暂存后处理回用,不外排。(3)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生活污水处理池、工业废水调节池、工业废水处理池、含煤废水处理池、油罐区、脱硫事故浆液池等为重点防渗区。厂址区及周边布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灰场布设3口监测井。(4)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排气管、安全阀排气管和风机的进口处加装消声器,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安装隔声罩,风机房、泵房和破碎机房等敷设吸声材料,空冷平台挡风墙内设消音板,沿空冷平台附近的厂界内1米处安装502米长、8米高的声屏障。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灰渣和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主要用于水泥砼掺和料、制砖原料、水泥配料和建材添加辅料等。
公众参与:采用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网络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共计发放202份个人调查表和16份团体调查表。调查结果表明,团体均无反对意见。有3人因征地补偿问题表示反对,经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回访并交流后表示支持。
相关部门意见:(1)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本工程开展前期工作。(2)水利部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批复了工程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建设单位: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拟选厂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南部钦州港工业园的钦州石化产业园内,北距钦州市市中心29公里、距南宁市市中心136公里。工程拟新建1台350兆瓦超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和2台50兆瓦超高压抽汽背压机组,分别配1台1050吨/小时超临界煤粉炉和2台530吨/小时超高压煤粉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三炉共用一座210米高双筒烟囱排放烟气。建设1个5万吨级煤码头和1座15万吨的圆形封闭煤场。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冷却系统,生产及生活用水均来自金窝水库。项目投产后将提供约851吨/小时的工业用汽,关停供热范围内7台燃煤小锅炉。工程总投资44.88亿元,环保投资4779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6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3台机组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脱硫效率97%。采用配高频电源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综合除尘效率99.925%。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艺,脱硝效率85%。除尘、脱硫、脱硝对汞协同脱除效率按70%计。3炉合用一座210米高双管烟囱排放烟气,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采取上述措施后,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采用全封闭圆形煤场,堆、取料、转运环节采取喷雾防尘措施。卸船机设有喷水防尘装置。灰库及石灰石粉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煤仓间、转运站均采用水封除尘,降低各类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生活和含油污水、脱硫废水、码头初期雨水和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等各类污(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厂内设2×1500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3)噪声:设备订货时向厂家提出噪声限值要求,锅炉、汽轮机组、空压机等采用消声、隔声、防振和减振等措施,冷却塔外围合理设置隔声屏障。采取上述措施后,正常工况下,各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电厂周边800米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设单位已与广西钦州蓝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灰渣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协议,综合利用不畅时用汽车运至该企业全封闭堆料棚和灰库堆存,可满足本工程约半年的灰渣及脱硫石膏贮存需要。(5)海洋生态:在工程涉及的填海、疏浚、爆破等涉海施工采取科学施工工艺和围堰、隔埝、防污帘、驱鱼等措施,减少悬浮物的产生和对鱼类的伤害。采用封闭式抓斗卸煤工艺,码头前沿卸船机采取喷洒抑尘措施,并设置可翻动的接料板用于接收散落的煤。卸煤前进行喷洒以降低扬尘,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不再进行卸煤作业。拟采用增殖放流方式进行补偿。
公众参与情况:采用张贴公告、政府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共发放回收了191份公众意见征询表(其中个人185份、社会团体6份)。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国家能源局出具了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水利部出具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3)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停拆除小锅炉的承诺。
项目名称: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2×660MW环保迁建工程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煤电化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新建2×660兆瓦超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配2×1916.5吨/小时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煤粉炉。烟气通过1座240米高双管集束烟囱排放。工程总投资45.60亿元,环保投资58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不设GGH和烟气旁路,设计脱硫效率98.7%;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8%,综合除尘效率为99.97%;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烟气脱硝,脱硝效率为85%;除尘、脱硫、脱硝对汞协同脱除率按70%计。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标准限值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的限值要求。新建圆型封闭煤场,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石灰石粉仓、灰库等处设置除尘设施。(2)水环境:部分循环水系统排水经管道排入綦江河,其它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2×3500立方米工业废水贮存池。厂区采取分区防渗,灰场采取防渗措施,厂区和灰场设地下水监测井。(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工程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灰渣及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用汽车运至事故灰场贮存。(5)环境风险:液氨为脱硝还原剂,液氨罐区设置氨逃逸量监测、自动水喷淋装置和报警装置,四周设围堰,制定液氨泄漏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网站和报纸公示、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共发放个人与团体调查表303份,回收301份,4人反对,回访后同意项目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1)国家能源局出具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2)水利部出具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