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发电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煤电联营示范性大型火电企业,以积极推行节能减排为己任,自投产以来为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全过程实施环保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各项能耗指标和排放指标,提高机组运行的环保水平,努力实现电力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力求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低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并通过节能技术措施、优化调整运行参数、加强和完善节能基础设施等手段,实现达标排放。一、企业概况(一)企业基本情况塔山发电公司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塔山工业园区,距大同市区25 km,是由大同煤矿集团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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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自行监测方案

2015-02-04 13:4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发电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煤电联营示范性大型火电企业,以积极推行节能减排为己任,自投产以来为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全过程实施环保监控管理,不断降低各项能耗指标和排放指标,提高机组运行的环保水平,努力实现电力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力求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低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并通过节能技术措施、优化调整运行参数、加强和完善节能基础设施等手段,实现达标排放。

一、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塔山发电公司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塔山工业园区,距大同市区25 km,是由大同煤矿集团和大唐国际共同投资建设的大型坑口火力发电企业,公司注册资金4.1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540000平方米,现有职工970人。

公司现有两台600MW发电机组,工程于2006年11月开工建设,1、2号机组于2005年2月23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环评审批(环审【2005】185号),于2009年6月5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竣工验收(环验【2009】157号),其中1号机组于2008年7月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并网发电, 2号机组于2008年10月5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并网发电,双机设计发电能力为87.6亿千万时/年,从2008年双机投产以来平均发电量为62亿千万时/年。

(二)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状况

1、废气治理

塔山发电公司废气排放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针对以上三种污染物,公司两台锅炉均配置了除尘器、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除脱硝系统外,其余均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其中除尘设施为电袋复式除尘器,综合利用和有机结合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的优点,先由电场捕集大量烟尘,再经布袋收集剩下细微烟尘,设计处理能力为170000标立方米/小时,除尘效率99.98%;脱硫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石灰石浆液中的碳酸钙反应被脱除,设计处理能力为141752标立方米/小时,脱硫效率95%;脱硝设施采用尿素热解脱硝工艺,将尿素高温热解生成的氨气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反应生成无害的氮和水,最终将氮氧化物脱除,设计处理能力为141752标立方米/小时,脱硝效率75%。

2、噪声治理

塔山发电公司噪声防治主要从噪声声源、噪声传播途径以及受声体等方面采取防噪降噪措施。首先,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采购中严格控制设备的声源量级。工程采用低噪音的空冷塔,有效的控制了噪声。其次,采取了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隔声罩;机、炉及主控制室设置了双层隔音窗、双层门等。另外,在厂区平面布置时,将控制室、主厂房等噪声源集中设施布置在厂区中央,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废水治理

塔山发电公司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工业废水等,各系统废水经分类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

含油废水产生量很少,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达标后进入非经常性废水池,再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工业废水收集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回用。含煤废水经各管道收集后,将含煤废水送到煤水沉淀池,再进入含煤废水过滤器,经沉淀、过滤处理后供输煤系统循环利用。

其中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塔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66t/h,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本工业园区的绿化、道路冲洗等。

4、排放方式

塔山发电公司废气在机组运行时采用连续不间断直排,经

一座高240m、出口内径9m的套管烟囱排入大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实现零排放,其中厂区内工业废水池有经常性、非经常性及含油废水池内排口共计7个,生活污水向污水处理厂排口1个。

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一)为履行公司自行监测的职责,公司以手工监测+自动监测为监测手段,开展方式采用自承担监测+委托监测。其中废气的监测由在线监测设施进行自动监测,属于自承担监测;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噪声进行手工监测,属于委托监测,废气除自动在线监测外,也委托手工监测。

(二)塔山发电公司现已安装8套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其中1、2号机组脱硫进出口共计安装4套,在线监测二氧化硫、烟尘及氮氧化物排放物浓度;脱硝设施进出口共计安装4套,在线监测氮氧化物浓度。以上设备均通过了山西环保厅的验收,目前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设备与大同市及省监控平台联网正常。为了保证环保在线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公司安监部加强对设施、仪器的定期检查,协调、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手工监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2、监测点位示意图

详见图1-1、1-2、1-3、1-4、1-5、1-6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废气污染物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情况见表2。

4、监测结果评价标准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

(二)废水监测方案

1、废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2、监测点位示意图

详见表1-5、1-6、1-7、1-8

3、分析方法及使用仪器

4、分析结果评价标准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见表6。

(三)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监测内容

2、监测点位示意图

详见图1-9

3、厂界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Ⅲ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2、评价标准

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2)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

(3)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公司2名监测人员必须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委托检测

因公司不具备手工监测能力,公司与有监测资质单位签订《监测技术合同》,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对我公司废气、废水噪声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对外公布方式

1、公司将自行监测结果(废气、噪声、企业周边环境质质量)向大同市环保局上报、由大同市环保局统一在环境保护网上进行公布;

2、公司内部将自行监测数据在办公楼电子大屏幕进行公布。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废气、噪声、企业周边环境质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公布时限

1、公司基础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公布,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调整变化时,于变更后五日内公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公布,废水手工监测数据于测出监测结果的次日公布。

3、自动监测数据于监测完成后次日上报大同市环保局进行信息公开,厂区内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小时均值。

4、2016年1月底前公布2015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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