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管控,我公司拟对第二批二级物资开展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本次对第二批二级物资开展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工作,由供货商自愿参加。只有按本公告要求参加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且评估通过的供货商才能取得下一阶段参加相应物资投标报名资格。
一、评估物资目录

二、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实施方式
㈠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采取自愿原则,由供货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设备制造、运输及其它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㈡本次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由文件评审与送样检测两部分组成,只有同时通过文件评审和送样检测才能通过本次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
1.参加本次资质能力评估的所有供货商必须已报名参加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批二级物资供货商文件评审。
2.送样检测由各报名供货商将样品送至本公告中规定的检测地点并支付检测费用后参加(特别提示:已通过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组织送样检测合格且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有效期内的供货商必须报名参加文件评审的资质能力评估环节,但无须重复送检)。
3.送样检测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录2中的各物资类别相对应的检测通知。(特别提示:低压集抄终端设备将增加双模方案,在送检时分为两个标的,即载波方案和双模方案分开送检,合格者方可参与相应方案的采购)。
㈢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完毕后,由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发出评估结果告知书。评估结果告知书将作为供货商参加后续投标的资格凭据。
三、送样检测结果有效期
若采购物资技术标准没作更改,自评估结果发布之日起计算,合格有效期为两年。
四、注意事项
㈠在评估过程中,被评估供货商不得向评估机构及人员施加任何压力或其它影响评估结果的行为。
㈡本次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的技术评估结果将运用于我公司组织招标评标、到货验收、到货抽检及专项抽检中作为质量对比。
㈢本次评估不安排复评,下次评估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纪律要求
供货商在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全过程出现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估结果:
㈠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诚信原则的。
㈡向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组织人员、检测机构人员或评估专家组成员行贿的或在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全过程中出现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六、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5-88936660(黄工)
联系邮箱:szwzbzb@163.com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批二级物资供货商资质能力评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