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公示2014年度省发改委(含原物价局)绩效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其中电力方面:12、加强电力保障。已争取国家安排我省风电年度建设计划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4万千瓦,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125万千瓦,其中:风电110万千瓦,光伏发电21万千瓦;已争取国家安排农网投资计划19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安排投资计划92亿元,已完成电网基建投资40亿元(包括主电网、农网和城市配电网),占全年投资计划的44%。华电常德电厂今年完成投资3.5亿元。15 推动供电供气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参与推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抓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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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发改委绩效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新增新能源装机125万千瓦

2014-12-23 11:1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公示2014年度省发改委(含原物价局)绩效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其中电力方面:

12、加强电力保障。已争取国家安排我省风电年度建设计划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4万千瓦,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125万千瓦,其中:风电110万千瓦,光伏发电21万千瓦;已争取国家安排农网投资计划19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安排投资计划92亿元,已完成电网基建投资40亿元(包括主电网、农网和城市配电网),占全年投资计划的44%。华电常德电厂今年完成投资3.5亿元。

15 推动供电供气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参与推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抓紧修订长株潭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对2012年试行以来全省用电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并向省政府呈报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的意见;开展了大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气价调研工作,从9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每年的1、2、12月为旺季,价格最高上浮10%,6、7、8月为淡季,价格最低下调10%,其余月份为平季,价格不动。

24、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继续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脱销、除尘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针对电解铝行业的阶梯电价政策,1-11月累计支付脱硫、脱硝、除尘电费10.35亿元,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2.3亿元。下发《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扩大到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娄底、郴州、永州等八市的所有工业排污单位和全省火电、钢铁行业排污单位。

27、加快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价格工作。推进发电企业与用户直供改革:配合株洲电厂等八个火电厂与株化等七个工业企业电量直接交易,明确电网收取的过网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发电厂的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和用户协商确定,每千瓦时在0.4414-0.4624元之间,比国家核定的标杆上网电价低3.75分-5.85分。

28、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全面完成“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部署,去年和今年两年对省直、市(州)、县(市区)所有行政及事业性单位和部分公用事业单位收费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单位10600多家,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1067家,处理违法金额10.91亿余元。二是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上半年对国家发改委直接检查的我省5家银行收费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理,清退和罚款处理金额4300万元。5月初至6月底,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开展第二阶段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全省共抽调省、市(州)两级检查人员300余人,组成58个检查组,对省内所有商业银行64个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处理金额8000万元。三是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价费行为。一是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节日期间 “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人工值守,全天候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春运期间,会同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对长沙两家航空机票代理销售公司销售机票强制搭售、多收手续费问题进行查处,并在中央电视台公开曝光。二是及时处理社会热点。今年9月,在驾校培训收费即将放开市场化之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地方驾校价格串通行为进行了检查。三是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处理33所高校、9个教育主管部门,处理金额4962万元。四是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根据群众举报,对常宁沙石企业涉嫌垄断控制沙石价格、新邵白酒价格行政垄断开展反垄断调查,抽调人员参加国家发改委在浙江、陕西等地对证券、车险行业开展的反垄断调查。四是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严查不执行资源环保价费政策行为。重点对脱硫电价、销售电价进行检查,对12家电厂未同步脱硫而享受脱硫加价的行为处罚250万元

2014年12月14日

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1、研究制定全省年度经济体制改革要点,明确任务。根据省委改革部署,按照省委《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和《2014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要求,综合调度经济线各厅局今年改革思路,研究起草了《湖南省2014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分工》。5月15日,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肇雄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工作要点,6月底已经正式印发执行。2014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围绕行政审批、国资国企、投资体制、财税、金融等8个重点领域推进43项改革工作。

2、研究制定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细则,建立机制。按照肇雄常务副省长的指示,研究起草了《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细则(试行)》,从组织机构、职责任务、会议制度、联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方面,明确了专项小组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规则。

3、部署落实2014年我委重大改革任务,务求实效。研究制定《关于落实2014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处室责任分工的意见》(湘发改改革〔2014〕409号),对照省委部署的2014年全省48项重大改革任务,将省发改委牵头的10项重点改革和参与的19项改革任务,细化为48条改革举措,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专项改革部署,确定了12项重大改革试点。目前我委牵头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正在顺利推进。一是简政放权成效显著。研究制定核准办法。制定实施《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4〕56号),从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核准程序、核准内容及效力、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减少前置条件,简化审查内容,优化申报程序。制定出台2014年版核准目录。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2月底,在全国率先出台发布《2014年版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湘政发〔2014〕7号),共取消21项、下放10项核准权限,为全国下放力度最大的省级核准目录。新版《目录》对核准事项和权限进行了大幅度精简下放,保留事项的核准层级做到了尽可能下移,除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核准”外,其余市县项目中,除跨省、跨市州或跨流域,以及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极少数敏感领域外,一律下放市州或县级政府核准。同时,按省政府相关规定,继续向部分地市下放省级核准权限。大力推行审批流程再造。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的通知》、《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委内工作制度》和《省发改委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委内工作制度》。编印了《省发改委受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细化到每一具体审批事项。同时,我委将项目备案的审核人由委领导调整为处室负责人,备案期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提速增效。按照省审改办统一部署,对委机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目前,省政府第271号令正式公布了我委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5项,省审改办也已确认我委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6项。权力清单审批部分已清理到位,其它部分也已梳理完毕,目前正在与审改办进一步对接有关分类标准事宜。会同省编办等厅局调研研究联合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涉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在今年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上提交了《湖南省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初稿。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工作的通知》,严格禁止地方擅自制定负面的要求,加强跟踪国家制定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工作,提出提前研究我省适应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行政管理流程再造工作和着手适应外商投资项目安全与反垄断审查监管机制等建议。已提交《湖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送审稿),争取年内以办公厅名义发布。两个《管理办法》明确了下放由市(州)县核准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中方控股)项目由原来的总投资1亿美元扩大到3亿美元以下项目由市(州)县核准,其他鼓励类项目和除敏感地区、敏感行业外的所有境外投资项目均由原来的核准制简化为备案制。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实施了《2014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湘信办发〔2014〕1号)。会同人行长沙中心支行、省编办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信用体系示范建设。起草了《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后报请省政府印发。推动实施《2014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信用体系示范建设。启动《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编制工作。《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纳入2014-2015年度省人大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计划,正在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三是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公共建设领域民间投资的报告》,已获守盛书记专门批示肯定。8月出台实施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4〕66号),选择医疗、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工业地产、公路、铁路、水利、金融、养老等10个重点领域引进民间资本。8月27日召开了2014年湖南民间投资项目推介会,正式发布了首批项目124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46个,社会民生项目78个,总投资1756亿元。选取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株洲洮水水库等成功案例,总结提炼可推广的操作方式。委托国家权威机构,围绕初步确定的重点领域,就BOT、PPP、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基金投入等投融资模式的适用领域等进行系统研究。在每个行业筛选2—3个企业或项目进行重点示范,并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建立了民间投资专项,通过贴息、补助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支持,力争尽快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本项改革进展与成效作为我省改革重点成果,已上报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改委信息形式发布。创新扩大企业债发行,创新公共基础设施融资模式。起草了《湖南省债券预审工作制度》,规范预审流程,加强企业债券品种创新。起草了《湖南省企业债券存续期间度管理办法》,加强风险防范。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14号)。开展了第二批全省代建单位登记备案,全省代建单位名录库单位达到134家,全面覆盖14个市州。启动了修改《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241号省政府令)的立法调研工作,列入我委向省政府法制办建议的2015年立法计划出台项目。联合省委省政府督察室、重大项目稽查办,完成了对市州代建制实施情况的督查。四是深化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挂牌成立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了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研究起草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等一批制度文件。加大交易平台后续建设力度,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会同省人大法工委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进行修订,已于11月26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强对工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工业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五是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已出台《2014年基本公共服务托底清单》。六是启动对自然生态空间和矿产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起草了《湖南省县(市)规划“多规合一”编制指南》,征求了国家发改委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国家确定我省临湘市为28个国家级试点之一,目前正会同省环保部门,指导临湘市编制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经积极争取,我省“一市(张家界市)两县(石门县、江华县)一片(南岭片区)”共17个市县区纳入国家试点,试点个数和面积居全国前列。组织指导试点市县编制了试点示范方案,已向国家发改委、环保部报送了方案最终稿。落实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已将我省作为全国首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上报国务院审定。研究提出了《关于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我省全面小康分类推进机制的建议》。在《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面小康考评与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79个限制开发区域县取消了人均GDP考核,加大了经济结构、效益、增长质量和生态环境等指标权重。七是加快建设和完善对湘资沅澧等重点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完善湘资沅澧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绥宁、安化、新化、沅陵等9个县市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目前我省享受国家补贴县市达到33个,每个县市每年可获得3000万—1亿元中央财力支持。我省湘江源头区域、武陵山片区正式获批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将探索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目前,示范区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评审,我省即将组织实施。在国家启动的第二批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中,我省武陵山片区内的怀化、张家界、邵阳等三个市成功获批,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武陵山片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进入中期评估阶段。八是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制度。阶梯水价已在长沙、常德、怀化、湘潭、株洲、衡阳六市试行,张家界将于近期实施,益阳已召开听证会,其它市州也将于明年全面实施。为防止阶梯水价制度低效运行甚至沦为空转,今年10月,我委又会同省住建厅、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加快实施居民阶梯水价作进一步部署,并限定了阶梯水量。阶梯电价方面,分析汇总2012年试行以来全省用电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并向省政府呈报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的意见。阶梯气价方面,已于今年10月15日召开《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呈报省政府,拟待省政府批准后于年底前全省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市州实施。从9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每年的1、2、12月为旺季,价格最高上浮10%,6、7、8月为淡季,价格最低下调10%,其余月份为平季,价格不动。九是逐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在浏阳、茶陵、炎陵、湘乡、祁阳、石门、冷水江、龙山8个县市第一批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宁乡县、醴陵市、株洲县、攸县4个试点县市,试点范围扩大到12个县市。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抓住破除“以药补医”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等方面积极探索,试点取得了成效。十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认真开展大湘西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多次召开推进工作会议,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推进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八大工程”28个专项建设。印发了《支持湘西自治州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重点项目责任分工》的通知。协调娄底市整体纳入湘西地区开发范围,享受湘西地区开发相关优惠政策。

二、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

1、为民办实事。

1)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在前期调研、政策研究、项目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积极配合省农办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省农业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结合新型农村村镇社区建设,将在省预算内资金中安排1000万余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结合小宗特色农产品专项建设和区域试点中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专项建设,将在省预算内资金中安排约1500万元用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360万人、建设新农村示范村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00个等全面完成。

2)配合省住建厅,编制完善了城市供排水规划。针对城市内涝,分年度实施城市排水改造。结合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城镇供水、供气相关项目给予了支持。

3)我委已专门发文部署推动新增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等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主要责任单位,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积极指导项目立项等工作。目前,已完成21000多个,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4)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在国家资金大幅减少的背景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6亿元,支持51个污水垃圾项目,提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8 %和87.5%的年度任务。

5)全省1-11月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建设里程7835公里,完成投资78.8亿元,预计全年8000公里建设任务可超额完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争取农村公路中央预算内资金1.2亿元。

6)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年度任务为150所,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的85%,预计12月底前可全部完成年度任务。截至10月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9.8万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864元/年,超目标任务224元,年底集中供养能力预计达到30%以上。全省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达到360元/月,超目标30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04元/月,超目标39元/月。加强项目协调和指导,为涉及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批核准、资金争取和协调督导等工作。

7)积极配合住建部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经过大力争取,2014年,国家共下达我省正式任务12.3万户,其中贫困地区4.9万户,中央补助资金9.715亿元。其中,2013年底预拨8.67万户,下拨国家补助资金6.5025亿元,2014年下达3.63万户、补助资金3.2125亿元。

8)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建设,着力夯实稳价物质基础。在前些年出台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下发一系列通知,对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建设项目申报、资金监管和档案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会同省财政制定《湖南省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基金征管使用的规范性。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级2012年度扶持的重点“菜篮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等进行绩效评价;组织对2013年度扶持项目进行督查调研。在各地逐级上报基础上,经认真审核和公示,会同省财政下达2014年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项目资金9015万元,扶持基地350多个。近3年来,仅省本级就扶持建设了约2000个蔬菜、生猪等种养殖基地和数百家农贸交易市场、2000多家蔬菜直销店(点、车),对于保障蔬菜、猪肉等副食品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1-10月,列入全省监测的7个品种蔬菜每500克均价2.41元,比上年同期低0.1元左右。

9)实施并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拟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湖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4]39号),从机制启动条件、资金筹措和下发等各环节进行细化完善,确保机制及时启动、资金及时拨付落实。针对去年8-12月CPI涨幅连续超过3%、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情况,报请省政府动用4.91亿元价调基金向全省491.5万困难群众每人发放100元临时价格补贴。4月9日,“我省动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4.91亿元向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的新闻,在凤凰网、湖南日报等国内数十家媒体头条或重要版面刊登报道,网友纷纷留言肯定“党委、政府为全省困难群众办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

10)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价格改革与调控监管。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牵头起草《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深化全省价格改革的意见》,以省政府湘政办发[2014]36号转发。《意见》从改进价格调控、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收费和服务价格改革、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健全价格改革实施机制等6方面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明确今明两年为全面深化价格改革重点突破阶段,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有序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取消、降低、市场化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修订完善定价目录,放开一批商品价格。按照《意见》部署要求,我省今年的价格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省定价目录的修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经委务会议审议,已形成专门的修改送审稿报国家发改委审定。

11)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针对我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深入研究当前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牵头会同省财政起草《关于运用价费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湘发改价综[2014]901号),提出15个方面促进经济发展的价格措施,主要包括取消13项、降低5项、市场化1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出台价格措施促进旅游、餐饮等消费,运用电价等政策促进产业发展和投资增长,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医疗、教育等领域,加强银行收费监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价格监督和反垄断价格执法等方面内容。初步匡算,仅取消、降标、市场化经营服务性收费一项,每年可减负约3亿元,减少政府管价金额20亿元以上。《意见》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了投资、消费和生产流通,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环境,守盛书记在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2、两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长沙再制造产业基地、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等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稳步推进15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组织桂阳工业园成功获批2014年国家循环化园区改造示范试点,花垣县成功获批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娄底、资兴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娄底市获批国家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湖南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及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组织制订了《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和《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方案》,目前正征求相关地市和省直单位意见;指导衡阳合江套、长沙开福区等城区老工业区和岳阳桃林铅锌矿、衡南川口钨矿等独立工矿区修改完善了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多次征求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意见,拟订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传统老工业工矿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目前已通过省政府湘政办发【2014】64号文件发布实施。牵头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娄底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的若干意见》,目前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呈报省政府审定。将清水塘等7个重点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和桃林铅锌矿等11个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项目分别打包整理成2014年及“十三五”着力推进的两个重大项目,其中重点城区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项目已纳入省“十三五”重大项目库;指导5个资源枯竭城市建立了资源型城市多元化产业体系培育专项项目库,每季度对2010年以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跟踪调度;争取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6个产业转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共3447万元,预计2015年初下达投资计划。

3、加强投融资工作。截至11月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增速排中、东部第一,正全力完成年度任务。全委全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86亿元。截至11月底,已获批企业债券246.1亿元,正在国家发改委审核的项目314亿元,预计可完成300亿元的任务。3月下旬,派出3个稽察组,对长沙、湘潭、常德、衡阳、郴州、怀化等6市的15支债券项目进行了抽查检查,涉及债券规模305亿元,并向各市州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对本市州的债券项目进行全面自查。5月下旬,派出五个稽察组对湘西、张家界、邵阳、怀化、永州等五市(州)2012、201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的以工代赈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稽察。9月11日至9月23日,配合国家发改委稽察办对我省2014年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稽察,并对怀化和常德两个市2014年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项目27个。配合国家发改委开展企业债券、大型灌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粮库建设等专项稽察5次,共87个项目。对于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上报。

4、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已提出《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管理办法》并上报省政府,省政府以湘政办发[2014]56号文件印发实施,备案办法待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后相应制定。已印发下达201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草案计划;已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审定印发<2014年全省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和<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工作考核办法>的请示》(湘发改[2014]257号)。

5、“十三五”规划编制。一是积极组织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年初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启动和部署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了我省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获通过,提出了规划编制总体工作安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投资和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规划等工作安排。8月底,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了我省希望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11月底,按照国家发改委紧急通知要求,上报了希望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二是积极组织命题式研究。着力从重大课题选题广度、命题精度和破题深度上下功夫。向省委部门、政府机关、全省市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机关处室、委属单位书面征集研究课题200多个,经专家评审后正式确定课题68个,8月份进行了调度,目前进展顺利,预计12月底可完成结题工作。三是逐步完善规划思路。通过公开选聘、定向衔接,按照“三个一批”思路分类部署。另一方面,全面推进开放式研究。动员我省中联重科、南车集团、蓝思科技等40多家领军企业以及省医药行业协会、食品行业联合会等20多家行业协会以“自愿申报、自筹经费、自主研究”的形式参与规划前期研究,让市场主体成为规划研究的重要力量。6月份推出了规划思路初稿,在充分吸纳第三方研究成果,衔接重大课题初步考虑,征求了省直部门、委领导和处室意见后,于10月底上报国家。11月初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基本思路的初步考虑后,对照国家思路进行了修改,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拟于12月中旬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6、主体功能区试点申报建设。按照国家要求,会同省环保厅精心组织申报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我省“一市两县一片”,即张家界市、石门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和南岭片区共16个县区申报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试点个数和面积居全国前列。按照国家要求,组织指导试点市县编制了试点示范方案,并于7月底报送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11月初,按照国家反馈的修改意见,已向有关市、县发展改革委(局)下发了修改通知,拟在12月初统一报送国家审查。

7、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了抓好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7月1日,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我委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有关情况的汇报,7月25日,省委省政府在岳阳召开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会,省政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湘政办函[2014]110号),10月17日,省委省政府以湘发[2014]19号文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目前,我委已根据规划,在反复征求部门、地方意见基础上,提出了以“水域生态、产业发展、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5大板块、“生态修复、城乡清洁提质、综合交通、江湖调节、能源保障、园区提质、产业升级、城乡提质和特色城镇建设、安全饮水与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0大工程,约100个重大项目为主要内容的“511”计划,同时抓住国家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机遇,正全力争取将洞庭湖区域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一个实施意见、一个行动计划、一个重大项目表、一个规划实施联席会议机制”“四个一”的规划实施推进体系已全面展开。

8、重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上半年来,通过积极汇报衔接,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关键环节盯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怀邵衡铁路,4月底项目初步设计获批,6月30日已正式开工建设。黔张常铁路,三季度前完成了省内可研批复前置性要件办理工作及初步设计审查,国家发改委于9月29日批复黔张常铁路可研(发改基础【2014】2218号)。12月9号控制性工程施工单位开标,12月16号开工建设。蒙西至华中煤运通道,省内可研审批前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已审查, 12月正式开工建设。渝怀铁路复线可研审批前置文件正在推进,预计年内开工建设。洛湛铁路益娄段、邵永段复线,已完成预可研报告,力争年内批复可研,明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9、机场建设。目前,武冈机场审批支撑性文件全部齐备,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批文,预计12月中旬可获得批复。经过积极争取,湘西州机场已纳入了国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且国家已明确表示支持加快该项目前期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汇报衔接,加快有关前期工作,争取明年批复项目建议书。经过积极争取,郴州、娄底机场已作为规划研究项目纳入了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并已纳入了国家《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下一步将继续争取国家将其纳入民航“十三五”建设规划。

10、粮食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国家规划要求,根据省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积极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并获省政府审批,已经正式启动。

11、推动农村建设。关于《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2014年5月初,省政府办公厅以湘政办发[2014]33号印发了《关于推广小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四自两会三公开”建管模式的指导意见》。关于《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完成初稿,并完成了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我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项目整合的指导意见》,已经正式发布。

12、加强电力保障。已争取国家安排我省风电年度建设计划200万千瓦,光伏发电24万千瓦,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125万千瓦,其中:风电110万千瓦,光伏发电21万千瓦;已争取国家安排农网投资计划19亿元,国家电网公司安排投资计划92亿元,已完成电网基建投资40亿元(包括主电网、农网和城市配电网),占全年投资计划的44%。华电常德电厂今年完成投资3.5亿元。

13、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预计全年完成城建投资200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已研究起草《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设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共针对10个重点领域研究提出了政策建议,省政府以湘政办发[2014]66号文件印发实施;研究提出了《扩大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建设投融资指南》,对民间投资项目管理进行科学规范和引导。

14、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煤炭物流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启动规划调研工作。中石化道县和滩头湾油库已经投产;西气东输三线湖南段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长沙—浏阳、株洲—炎陵等9条省内天然气支干线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可研编制和路由踏勘;管道天然气未覆盖地级市已采用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供气,并在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

15、推动供电供气改革试点。稳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参与推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抓紧修订长株潭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对2012年试行以来全省用电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并向省政府呈报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的意见;开展了大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气价调研工作,从9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每年的1、2、12月为旺季,价格最高上浮10%,6、7、8月为淡季,价格最低下调10%,其余月份为平季,价格不动。

16、工业发展政策。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3]27号)文件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支持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加工、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产业发展的政策,征求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已上报省政府审核后发布实施,2014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航空装备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石油化工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食品加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号)先后发布实施。3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支持住宅产业化的政策建议,征求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上报省政府审核,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4]12号)印发实施。在充分调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并两次征求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月19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出台(湘政发〔2014〕6号)。政策出台后,刊登于2月20日的湖南日报头版,并在2月25日的“2014年湖南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发放,达到了较好的舆论宣传效果。

17、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园区建设管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听证论证,经反复修改完善,《湖南省产业园区条例》已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列入2014年的出台项目。4月份,我委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审议<湖南省产业园区条列>(送审稿)的请示》(湘发改[2014]128号)。经请示省政府主要领导,省政府常务会议将适时研究《条列》,再报省人大会议审议。引导园区产业发展。以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名义正式印发了《湖南省产业园区主导产业指导目录》,这在全国属第一次发布类似的主导产业指导目录,红网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新华网等多家网站予以转载,各地园区反响良好。打造政策洼地。正式印发了《关于推进产业园区倍增计划的实施意见》,争取以此项政策出台为契机,通过几年努力,促使全省园区经济总量、运行质量、单位均量指标在2013年的基础上同步倍增,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四是实施综合评价。在2013年度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联合省统计局对所有园区评价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分区域板块抽查了11个园区,确保了园区数据的真实和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加快推进长沙再制造示范基地建设、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等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桂阳工业园成功获批2014年国家循环化园区改造示范试点。

18、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速指标。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服务业增长10.1%,考虑到省政府一系列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出台,以及年底翘尾因素,有望完成全年任务。完善领导协调机制。4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41号)。4月24日我委印发《关于报送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的函》,5月19日印发《关于报送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名单的函》,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和联络员。制定实施现代服务业行动计划。根据联席会议纪要,对《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7年)》、《湖南省2014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及目标》、《湖南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职责分工》进行认真修改,并呈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印发。

19、推进物流产业发展。通过积极开展工作,今年已引进两家大型物流企业落户湖南,完成了年度任务(一家是德国DHL落户长沙,另一家是浙江传化物流落户长沙金霞物流园区)。

20、加强全社会节能管理。一是完成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2%的目标。经国家统计局核定,我省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实际下降6.65%,预计可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并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二是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新增为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能评流程,探索开展了能评验收。三是启动了2014年节能灯推广工作,争取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700万只,数量居全国前列。四是加快推进“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对万家企业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家发改委,万家企业节能任务已达到进度目标要求。五是研究出台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湖南省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意见》已征求部门意见,即将上报省政府。

2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湘政办发[2014]74号印发。二是按照国家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了320元,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三是在郴州市、常德市、永州市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今年以来,郴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4180人次,补偿1884.89万元;常德市赔付4912人次,补偿2842.1万元;永州市赔付7314人次,补偿3106.47万元。四是有序推进了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全省共39693所村卫生室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到92.35%。五是深化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纵深推进。今年1月,株洲市城区内8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集中配送,探索“四个分开”和法人治理结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浏阳市等8个第一批国家试点县市共26家医院全部实质性启动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全部实施了零差率销售,改革成效初显。新增的第二批4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株洲县、攸县、醴陵市已于去年底前启动实施了以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销售为重点的综合改革,目前进展良好,宁乡县已经完成人员培训、基础数据测算工作,试点方案已通过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审定近日印发。六是不断完善药品供应采购机制。今年创新了药品招标采购模式,实行基药与非基药“两标合一”,制定了《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及《湖南省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举办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解读会,启动了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申报资料审核、申投诉处理工作,投标药品竞价议价分组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制定投标报价指导价。

22、湘西地区开发。下达了第四轮189个省规划产业项目贴息资金计划18296.89万元。下达了第三轮30个产业园区资金计划9950.18万元。向有关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湘发改赈〔2014〕782号)。

23、重点工程管理与服务。会同省住建厅于2014年3月份以湘建[2014]62号下达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共203个项目,年计划投资1800亿元,预计全年可超额完成任务。完成了省政府对承建项目下达的责任目标书建设任务,落实了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目标责任管理;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4、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继续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脱销、除尘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和针对电解铝行业的阶梯电价政策,1-11月累计支付脱硫、脱硝、除尘电费10.35亿元,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2.3亿元。下发《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扩大到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娄底、郴州、永州等八市的所有工业排污单位和全省火电、钢铁行业排污单位。

25、落实服务业用水、用电与工业同价政策。目前,我省已全面实行工商用水、用电同价政策。

26、深化医药价格改革。调整58个省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9.1%,年减负约5000万;重新核定73个品种79个剂型146个品规省管价权限内的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药品,平均降幅9.3%,年减负约1.2亿元;对藿香正气胶囊、六味地黄胶囊等173种省管低价药品取消目前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启动宁乡县级和长沙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

27、加快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价格工作。推进发电企业与用户直供改革:配合株洲电厂等八个火电厂与株化等七个工业企业电量直接交易,明确电网收取的过网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发电厂的上网电价由发电企业和用户协商确定,每千瓦时在0.4414-0.4624元之间,比国家核定的标杆上网电价低3.75分-5.85分。

28、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全面完成“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部署,去年和今年两年对省直、市(州)、县(市区)所有行政及事业性单位和部分公用事业单位收费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单位10600多家,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1067家,处理违法金额10.91亿余元。二是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上半年对国家发改委直接检查的我省5家银行收费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理,清退和罚款处理金额4300万元。5月初至6月底,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开展第二阶段商业银行收费检查,全省共抽调省、市(州)两级检查人员300余人,组成58个检查组,对省内所有商业银行64个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处理金额8000万元。三是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价费行为。一是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节日期间 “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人工值守,全天候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春运期间,会同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对长沙两家航空机票代理销售公司销售机票强制搭售、多收手续费问题进行查处,并在中央电视台公开曝光。二是及时处理社会热点。今年9月,在驾校培训收费即将放开市场化之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地方驾校价格串通行为进行了检查。三是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处理33所高校、9个教育主管部门,处理金额4962万元。四是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根据群众举报,对常宁沙石企业涉嫌垄断控制沙石价格、新邵白酒价格行政垄断开展反垄断调查,抽调人员参加国家发改委在浙江、陕西等地对证券、车险行业开展的反垄断调查。四是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严查不执行资源环保价费政策行为。重点对脱硫电价、销售电价进行检查,对12家电厂未同步脱硫而享受脱硫加价的行为处罚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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