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江苏省环保厅下发关于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苏环验﹝2014﹞70号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你公司《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2014〕第053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我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于2014年8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大丰市草庙镇川东工业集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7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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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厅验收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附文件)

2014-12-15 14:0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江苏省环保厅下发关于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4﹞70号

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

你公司《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2014〕第053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我厅苏北环保督查中心于2014年8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大丰市草庙镇川东工业集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70t/h次高温次高压秸秆直燃循环流化床锅炉配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我厅于2007年6月批复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苏环管〔2007〕144号),2013年1月批复同意该项目的环评修编(苏环便管〔2013〕3号)。期间项目投资主体由原报送环评报告的金州(大丰)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11月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工作,2014年1月经我厅批准同意投入试生产,2014年7月完成验收监测。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比6.7%。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主要为工业杂用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酸碱废水、设备排水等。工业杂用水主要包括冷却水、冲洗水、检修用水等,工业杂用水与初期雨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回收池用作补充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酸碱废水及设备排水经中和沉淀后用作干灰渣调湿,多余部分与冷却塔排水作为清下水排入川东港河。

(二)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及石灰粉料仓废气等。锅炉烟气经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旋风+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粉料仓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秸秆粉碎装置已加装隔离棚。

(三)噪声主要为风机、发电机、汽轮机、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及锅炉排空噪声等,已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四)固废主要为灰渣、污泥、生活垃圾等。灰渣进行综合利用,污泥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已按要求设置了排污口及标牌,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已联网。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都市环保新能源开发大丰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2014〕第053号)表明:

(一)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清下水排放口废水中的pH值、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日均浓度,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中的pH值、COD、SS、氨氮、总磷日均浓度,中和池排放口废水中的pH值、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日均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所测锅炉除尘器出口排放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中新建标准要求。环保处理设施平均脱硫效率为84.0%,平均脱氮效率65.6%,平均除尘效率为99.90%,均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石灰粉仓除尘器出口废气中粉尘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清下水量,COD、SS排放总量,废气中SO2、烟尘排放量均达到我厅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固废暂存场所的管理,有效控制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盐城市、大丰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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