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改革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浙发改综体〔2014〕564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我委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改革经验基础上,撰写了《2013年浙江改革形势分析报告》。现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
2013年浙江改革形势分析报告
2013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省上下围绕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突破,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大动力。
总体判断: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创新改革方式,加大改革力度,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有利于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探索,城乡二元体制加快破除,社会体制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各类改革试点先行先试、亮点纷呈,体制机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力推进,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 进展与成效
——审批事项、环节和层级“三减少”改革全面推进。大幅削减审批事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从706项减少到42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从560项减少到96项。大力精简、合并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能评、水土保持、交通影响评价等前置审批条件;开展“化零为整”的前置审批试点,对环评、能评等7个前置审批实行一次性审批。简化审批层级,赋予舟山群岛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嘉兴市下放县(市、区)同等审批权限,审批提速60—90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方式“三创新”改革取得新突破。创新政府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搭建集并联审批、效能监察、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联合审批网络平台,审批时间由200多天缩短至60天。创新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下放柯桥区13项省级和12项市级审批权限,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缩短70%以上。创新企业(贸易)主体注册登记快速审批,选择义乌市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试行验资报告免交、筹建登记、年检备案制等政策,个体工商户和内资企业设立由17天缩短到2天,外资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分别由27天、23天缩短到3天。
——审批中介机构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推进中介服务“减项目、压时间、降收费”改革,降低13个部门23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选择柯桥区、义乌市开展全流程审批试点,中介服务提速60%以上。推进审批服务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温州市25家事业单位率先完成转企改制,人、财、物统一划归国资委管理。破除中介服务行业垄断,技术评审等8个绝对垄断的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开放,义乌市、柯桥区、富阳市率先搭建放开市场、竞争服务、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的“中介超市”,分别引进113家、87家、73家中介机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深化国库集中支付与公务卡改革,全省已有239个乡镇启动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首次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改革,68家省级部门决算以及67家省级部门“三公经费”情况首次向社会公开,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5%。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修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3亿元。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9个专项资金开展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提高了资金分配的客观性、公开性和公平性。
——新一轮政府机构和行政区划调整启动。研究制定省级行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完成工商、质检管理体制调整和省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整合,整合设立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行政区划调整稳步推进,撤销绍兴县设立柯桥区,撤销上虞市设立上虞区,完成慈溪市、萧山区、定海区、普陀区等乡镇撤并改革,研究推进杭州市域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 试点与突破
——柯桥区创新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制度。为进一步扩大企业投资项目的县级管理权限,省政府下放给柯桥区13项省级审批权限,绍兴市政府同步下放12项市级审批权限,直接减少两大审批层级。在此基础上,柯桥区在全国率先制订了包括中介服务、部门审批和公示时间在内的企业投资项目100天高效审批全流程图,实施“并联审批”、“一窗统办”、“多证联办”等制度,大大提高了审批的透明度、集中度和便捷度。到2013年底,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由345天缩短到100天,其中行政审批35天,基层政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度达到100%。
——宁波市建立项目审批会商会审制度。为切实提高项目办理效率,宁波市出台《建立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立项前期会商、设计方案会审、施工图联合审查等并联审批流程,组织项目办理密切相关的审批部门及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会商会审等形式,集中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审批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标准一体化。到2013年底,会商会审机制共累计服务全市314个重点项目,解决了123个疑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233个问题和矛盾。
——嘉兴市探索市县两级扁平化审批制度。按照市场优先、能减即减、能并则并、能放尽放的原则,出台《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59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除需要保留实施的44项外,全部下放到县(市、区),直接减少了一个完整的市级审批层级,有效解决了企业多进城、多找人、多盖章的问题,工业项目投资审批环节从35个减少为14个,审批时间从236个工作日减少为91个,提速65%。
——上城区开展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针对基层权力运行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杭州市上城区率先在国内构建了区县级层面的政府工作标准化体系框架,其核心内容包括1个大体系、4个分体系、31个子体系、5309项具体职能事项、880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出台实施社区服务、养老、教育、住房等方面154项地方标准规范,通过对政府具体职能的标准化,弥补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的空白与执行中的缝隙,使每一项具体事项都有标准可依循、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价。截至2013年,上城区地方标准规范中有1项成为国家级标准,5项成为省级标准,34项成为市级标准。该项目2013年荣获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图表 3上城区部分已经批准实施的地方标准
●《和谐社区建设测评规范》
●《12345信访受理服务规范》
●《危旧房屋维修、拼接改善规范》
●《社区档案管理规范》
●《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
●《学校安全管理规范》
●《科技创业中心运行管理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
●《安全生产隐患信息监管规范》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审计评价规范》
●《健康学校管理规范》
——富阳市探索打造“中介超市”。为打破中介机构垄断执业格局,富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安排3000平方米场地,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勘测测绘等26个服务行业73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实行中介机构进“中心”开超市,群众和企业进“中心”选服务的运行模式。“中介超市”开业以来,富阳市审批中介服务平均承诺时间从原来的32天减少至12天,提速近63%。中介服务技术成果一次性通过率从原来不到40%提升至85%,其中测绘、验资等技术成果一次通过率达99%。
——舟山市试点大部制改革。出台《关于创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大市场、大农业、大文化、大卫生等大部门制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全面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和力量,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陆上综合执法体制和海上联合执法机制。机构整合后,市本级工作部门从45个减至33个,所属县(区)工作部门精简24%—40%,市本级县处级领导职数减少46名,科级领导职数减少79名,分别减少27.9%和16.8%。
同时应看到,审批的集中度和便捷度依然不高,各部门审批网络“条块分割”现象依然存在,放权事项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下阶段,要把政府自身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建立企业项目投资负面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网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浙江经济升级版加快形成
● 进展与成效
——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破除民间投资壁垒,488个重大公共资源类项目面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总投资10830亿元。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取消和免征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1项收费标准,临时性下浮部分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累计为企业减负1445亿元。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意见,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拨付风险补偿资金6287万元,撬动小微企业贷款新增126亿元。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政策意见,全年完成“个转企”10万户、“小升规”企业4732家。国企改革继续深化,浙能电力成功上市,浙江机场集团挂牌成立,治理结构日趋规范。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体制机制加快完善。新兴产业政策激励机制不断健全,出台促进装备制造业、光伏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3%,高于规上工业增速1.8个百分点。“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等体制机制加快创新,出台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意见,开展杭州、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9.9%,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6万亿元。落后产能淘汰机制不断完善,实施《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建立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和差别化要素配置制度,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共淘汰18个行业1658家企业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144万吨标煤,减排COD等各类主要污染物近3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
——自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省委作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着力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创新科技载体发展机制,衢州高新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启动电动汽车等12条产业链的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91家。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启动实施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推进技术成果竞价拍卖,全年共有174项技术成果成功拍卖,成交额2.68亿元。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到股交中心挂牌制度,批复同意嘉兴市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西湖区等8个县(市、区)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达21亿元。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出台促进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探索实施高校科技人员带职务技术成果创办企业和保留身份、带薪到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及高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制度。2013年全省R&D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为2.2%,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
——开放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外贸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出台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开展通关、转关无纸化改革试点,海关出口环节无纸化覆盖率达80%以上。外资利用机制不断创新,出台加快引进跨国公司总部、功能性机构和世界500强的政策意见,下放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权限,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8.3%。开放平台建设体制不断完善,出台加快浙台经贸合作区发展的政策意见,推动苍南、象山浙台经贸合作区申报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启动整合嘉善出口加工区转型为综合保税区。全省外贸出口同比增长10.8%,高于全国平均2.9个百分点。
● 试点与突破
——温州市探索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共领域。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领域,温州出台《幸福股份有限设立与增资扩股方案》,规划将市域铁路S1项目中50%的资本金面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分为企业股和个人股。企业股投资起点为2000万元,个人投资起点为1万元,回报均以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设立最低固定年收益率。为保证流动性,个人投资满1年后可以退出,温州铁投集团将确保回购,也可以在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出让。针对投资安全问题,市财政建立10亿元的市域铁路S1线项目专项偿付准备金,专门用于个人投资者的股权回购。到2013年底,幸福股份1期、2期成功募资25亿元。
——杭州、宁波、义乌市试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杭州、宁波市成为国家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通过“集中申报”模式,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纳入一般贸易货物管理,解决了目前电商货品以个人物品通过行邮的方式出境存在的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以及退税等问题,物流成本较一般贸易降低20%,送货时间较传统“海淘”缩短75%以上。义乌市以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契机,出台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进方案,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模式的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管理机制。2013年全市跨境快递日均出货量超过25万票,累计实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交易额106亿元,同比增长110%。
——永康市创新“机器换人”激励倒逼机制。面对招工难、留人难、用人贵的趋势,永康市对“机器换人”项目在信贷规模、利率水平、市场规范、产品创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并成立2亿元应急转贷基金,优先“机器换人”项目贷款转贷使用。对设备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永康建立用地用能清算机制,分档次划定、分类别处置,督促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提升。2010年以来,永康市通过“机器换人”累计节省用工50%以上,人均产值提高110%以上,产品合格率提高20%左右。
同时应该看到,我省经济稳中向好基础还不牢固,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低成本劳动力及低端产业等问题还没有较大改变,摆脱传统发展路径日益紧迫。下阶段要更好发挥市场倒逼机制促进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体制改革,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和体制性障碍,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大动力。
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明晰
● 进展与成效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逐步推进基础设施用地有偿出让,探索工业用地分阶段管理。启动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出台“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意见,创新亩产评价、零地技改、两退两进等提质增效方式,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同比提高3.6%。完善存量土地盘活机制,全面落实批而未供土地利用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双挂钩”政策,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通过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等多种方式,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2.3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9.6万亩,占供应总量的21.1%。
——水电气油等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深化阶梯水价改革,实施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高污染高水耗企业执行差别水价政策,海宁等地率先建立工业污水处理多因子复合加价收费制度。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提高脱硝电价标准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对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对超限额标准用能实行惩罚性电价加价, 允许市、县政府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行业范围并提高加价标准。实施天然气价格改革,统一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缩短调价周期,取消调价幅度限制,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能源市场化定价机制初步形成。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全面实施。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的许可证已全部核发到位,累计发放2万多本排污许可证。建立排污权指标电子竞价交易机制,开展政府储备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电子竞价,累计出让992吨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成交金额1495万元。全面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首批28个市县刷卡排污系统已投入运行,“一企一证一卡”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模式初步建立。全年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1.1万笔,交易额19.6亿元,交易金额占全国的2/3以上。
——地方金融改革加快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314家,村镇银行59家。深化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已有8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三方支付、P2P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加速崛起,全年第三方支付交易突破2.8万亿元。创新企业融资方式,推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各类债券融资发展,开展保障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试点,全年发行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破1000亿元。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推出创新板挂牌、优先股等业务模式,突破了有限公司不能挂牌的限制。完善区域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出台有效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意见,成立浙商资产管理公司,有效缓解银行“高拨备、高不良”风险。
——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省财政安排生态环保资金68.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重要流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为全国省级最高,全省1.8万个村、109万农户、300个国有单位直接受惠。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国家级试点,设立5亿元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为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累经验。嘉兴市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设立专项资金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给予补偿。温州市探索生态补偿激励机制,修订调整水质评价方法和考核内容,将影响水质的最重要四个指标与库区的生态补偿资金直接挂钩。
● 试点与突破
——海宁市启动要素市场化综合配置改革试点。海宁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以亩产效益为核心的差别化要素配置制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分纺织、皮革、机械电子制造和其他四大行业,对全市3亩以上1659家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单位排放、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加权打分,依据分数高低将企业分为A类(发展提升类)、B类(整治提升类)、C类(落后淘汰类),并针对不同类别企业,在用地、用电、用能、排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定价和配置措施,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倾斜。到2013年底,35家企业主动关停、19家企业实施兼并重组、12家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腾退低效用地1759亩。
图表 11海宁试点部分差别化政策
A类
B类
C类
用地
优先保障用地需要
严格控制低效落后产能扩张,除技术改造以外,原则上不予核准新建产能扩张项目
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不得新增工业用地。C类与C、B类企业之间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80%
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60%
不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用电
保障用电
作为限电对象
作为首要限电对象
信贷
重点保障信贷需求,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
降低信用评级、控制贷款投放
不提供信贷支持
——舟山市创新海域海岛使用权“先收后供”制度。为保障港口岸线合理开发与利用,舟山市成立海域海岛使用权储备(交易)中心,对规划开发利用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按照“先储备后供应”的原则实行储备制度,并负责规范与推进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二级市场转让交易,改变了海域海岛资源转让停留在由供需双方自行对接的状态,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舟山新港5万吨级多用途公用码头海域通过“招拍挂”以496万元的价格成功出让海域使用权,成为全市首例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项目。
——开化、淳安县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取消GDP考核。衢州市调整区、县考核办法,对钱江源头开化县实行以生态为先、民生为重的单列考核,明确不再考核其工业经济和GDP,新增“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指数状况”等内容。杭州市也对千岛湖饮用水源地淳安县实行单列考评,突出生态保护、生态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原则上不再考核工业经济总量等相关指标。2013年,两地水系水质均达Ⅱ类标准以上,饮用水源合格率100%。
——温州市首创小额贷款公司定向债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定向债依托浙江股权交易中心,面向合格投资者,采取定向募集和发行募集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和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发行定向债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成立2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风险事项、省级年度考核最近2年保持A以上、信用评级达到A级以上”等条件。开展定向债试点,是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一种新探索,对于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发展普惠金融等具有重要作用。到2013年底,已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成功发行定向债1.5亿元。
——义乌市试点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浙江省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在义乌从事国际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等业务的境内外自然人,可以人民币计价并作为支付手段跨境结算。与此前规定个人每年仅有等值5万美元的换汇额不同,在义乌经商的个体户只要具备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上并无额度限制。试点可以帮助从事贸易的境内外个人提供更多的结算币种选择,有利于优化汇率风险管理,减少汇兑损失、降低经营成本,简化业务流程、提高资金使用率。2013年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409亿元,其中个人跨境业务85亿元。
同时应该看到,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现象依然存在,价格信号失真、市场机制扭曲等问题仍较普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尚未真正发挥。下阶段,要深化水电气、建设用地、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差别化定价改革,建立健全工业用地、节能量、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进一步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四、新型城市化改革加快探索,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形成新格局
● 进展与成效
——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深入实施《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全面实施《浙江省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和全省新型城市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发布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4%。健全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完善都市经济圈(城市群)发展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完成都市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的主体形态作用进一步增强。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启动丽水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设立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异地搬迁省补标准从5600元提高至8400元,完成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异地搬迁6.3万人。创新园区共建共享机制,首批9个山海协作产业园挂牌成立,引进产业合作项目到位资金41.8亿元。
——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推进强镇扩权改革,赋予试点镇相当于县级政府的管理权限,镇均下放行政审批权191项、综合执法权455项。率先建立一级财政体制, 20个试点镇超收全返,7个试点镇超收比例返还,5个试点镇建立金库。创新要素保障机制,建立试点镇年度建设用地不少于300亩的用地保障机制,缙云县、温岭市建立小城市急需人才单招单考机制,温岭市小城市试点专项配套资金列入市人大财政预算。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慈溪周巷镇、萧山瓜沥镇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新增区域面积99平方公里。三年来,试点镇GDP年均增长16%,完成投资年均增长32.6%,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3%,城镇化率从57.2%提高到64.8%,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实现度达到102.9%。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率达到97%,探索股份合作、市场竞标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865万亩,流转率达45%。深化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跨组跨村置换、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机制,舟山市、柯桥区、萧山区等地积极开展宅基地跨村置换试点,吴兴区稳步推进“房权换股权”改革,累计签约2200户,户均年增收2.1万元。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建立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机制,全省30%左右的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制改造。杭州、温州、嘉兴等地搭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村产权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形成。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到2013年底全省林权流转面积累计达1586万亩,换、发林权证505.5万本,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61.5亿元。
——农业经营管理机制加快创新。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制定出台家庭农场登记暂行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经工商登记的家庭农场达到919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近4万家。完善耕地保护机制,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范围扩大至每市的1个省级以上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绍兴县每年安排2亿元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出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建立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1213个。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启动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创新试点,湖州市已建立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联盟10个,服务经营主体1050家。推进政策性保险扩面提标,农业保险险种33个,大户参保率80%以上,农房保险参保率达98%,林木保险4500万亩。
● 试点与突破
——龙泉市推出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为解决林权流转受让方的权证办理问题,龙泉市出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并赋予林地经营权证在权属证明、林权抵押、采伐审批、其他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法律权益,不仅消除了工商资本投资无凭证的顾虑,也起到限制和监管的作用。同时,龙泉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为林地经营者搭建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平台,林地经营者可以拿着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实现直接融资。截至2013年底,龙泉市林权流转累计98万亩,流转率25%,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7.1亿元。
——仙居县成立全省首家股份合作制农场。为解决土地抛荒、土地流转难、土地经营零碎化等难题,仙居县成立新合股份合作农场,并颁发其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以现代企业制度统一经营管理。股东可享受两种获益方式,一是生产出来的稻谷由农场统一收购,股东领到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10%—20%的现金,二是农场稻米加工销售、拓展服务业等所得利润的60%按股分红,40%作为农场风险基金。农民变成股东,不仅确保了离土离村农民承包经营权赋予的基本保障,还可以通过分红享受到土地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所得的收益。到2013年底,新合农场服务土地面积达1500亩,入股农户132户。
——德清县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德清县按照“依法、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原则,推进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发证到户,明确农民在村经济合作社中的社员身份,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权益保持不变,并可依法继承或在本社社员中转让,成为全省第一个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县(市、区)。全县160个村级经济合作社共核实集体总资产18.32亿元、净资产7.2亿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2.47亿元,量化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1.98亿元,确定股东并发放股权证30.01万人。2013年,全县有7个村集体经济股权实现分红,总金额达181万元。
span>——温州市创新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为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温州市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配套细则,在全省率先对农村产权交易的机构、范围、对象、监管、程序进行了系统规定,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12类农村产权可在县域内公开交易。为规范交易程序,整合设立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和8个县(市)农村产权服务分中心,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到2013年底,已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12宗、林权交易4宗。
同时应该看到,城乡居民增收难度有所加大,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依然不强。下阶段,要以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和公平使用,启动新一轮小城市行动计划,健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机制,为完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五、社会体制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上新台阶
● 进展与成效
——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完善就业政策,出台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及求职补贴发放、离校未就业服务等7个配套政策,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3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1%。健全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提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超过2300元,为全国省区前列。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研究制订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标准分别提高至526元和406元,分别增长8%和12%。稳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完善企业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制度,2013年最低月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3%左右。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均达97%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3%、70%和75%以上。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85个统筹地区已全面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湖州、绍兴市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政府办医疗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村卫生室实施比例达90%以上。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除杭州市以外的市级医院全面实施了综合改革,施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以药补医,初步建立以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为主的新补偿机制。出台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意见,新增非公医疗机构建设项目36个和规划床位8357张,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的13.9%。建立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的机制,实施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激励政策,出台推进城市优质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已有28家省市级医院与44家县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创新便民惠民医疗服务方式,完善全省预约诊疗系统,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推广诊间结算、检查结果互认、首诊负责等便民惠民举措,全面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35元。
——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流动机制,扩大义务教育 “零择校”范围,全省79个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实现“零择校”,其余县(市、区)择校生比例降到5%以内。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扩大民办高校招生、专业设置、收费等办学权限,温州、宁波等地在民办中小学校分类登记、教师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等方面先行探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制订课程实施方案和选修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建立选修课程评估准入、选课走班教学管理等制度,新增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149门。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扩大到22所高校,高职院校“校考单录”“校考+高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稳步推进,984名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顺利参加高考,占全国12省市同类考生的22.4%。
——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推进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营,完成改制的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全年演出832场、收入789万元,演出场次和票房收入分别比改制前增长86%和153%。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积极谋划浙江省文化厅招待所、杭州电影拍摄基地、杭州剧院、浙江胜利剧院等4家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机制,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和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争取到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2亿元。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创新,我省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艺术品市场鉴定评估管理试点、网吧准入试点、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试点省份,艺术品拍卖交易总场次达65场,成交额26亿余元。广电网络整合工作基本完成,1500多万户有线电视用户实现“一省一网”。
● 试点与突破
——温州市探索社会力量办医办学改革。为破解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发展障碍,温州市出台鼓励社会办医“1+11”政策意见和民办教育综合改革“1+14”政策体系,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民办医院和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对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机构进行适度补助,并实行同等的人事管理、税费优惠等政策,民营医院医生和民办学校教师可按公办事业单位标准参加社保。到2013年底,全市415所民办学校和75家民办医疗机构完成分类登记改革,签约社会力量办学办医项目总投资110亿元。
——绍兴市探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为提升基层医疗保障水平,绍兴市人民医院与皋埠镇中心卫生院合作筹备人民医院分院;柯桥区、上虞区各两家三级医院与两家镇中心卫生院组成医疗集团建立分院,其中,柯桥区由当地镇政府出资100—150万元/年设立集团化管理扶持资金,用于人才柔性流动,上虞区由区、镇两级财政按7∶3出资1.5亿元,扩建两家分院。嵊州市4家镇中心卫生院与4家邻近技术力量薄弱的山区卫生院开展资源共享型横向协作。
——诸暨市创新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机制。为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诸暨市综合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等要素,对全市27家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排名,绩效考核第14名可以拿到平均绩效工资,第13名至第1名依次递加3%,第15名至第27名依次递减3%。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市卫生局先按80%比例预拨,其余部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2013年,第1名比第27名的年人均绩效工资高出1万元左右,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大幅提升,抗生素、大输液滥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同时应该看到,公共资源配置还不够合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等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加大。下阶段,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文化体制等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六、各类改革试点先行先试,改革示范效应进一步显现
● 进展与成效
——“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全面深化。深化义乌国际贸易改革,国土、金融、行政管理等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国际贸易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首个三年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深化温州金融改革试点,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改革加快探索,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体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部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创新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体制机制,在健全港口合作开发机制、完善海洋资源交易制度、扩大港口岸线开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2013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突破8亿吨,继续雄居全球港口首位。
——各类国家级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各试点地区和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与相关部委的衔接,积极争取政策和要素支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温州社会资本办医改革试点、杭温湖甬科技金融结合试点、金衢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等3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省和全国面上改革顺利推进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参见附件1)。
——一批省级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围绕政府自身改革,启动实施富阳市权力清单、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等试点;围绕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启动实施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等试点;围绕要素市场化配置,启动实施台州市民间投资改革创新、诸暨市扩大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改革等试点;围绕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启动实施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综合改革、德清县城乡体制改革等试点,通过改革试点的先行先试,在全省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区域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 试点与突破
——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获八部委批准试行,外贸主体落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增值税免税、无纸化通关、法检商品目录调减等配套监管制度基本成型,联网信息平台成功上线试运行。完善平台支撑体系,国际生产资料市场正式开业,义乌被列为国际陆港城市、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航空口岸列入国家口岸发展规划。金融专项改革获批实施,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和贸易金融业务,P2P网络借贷平台累计交易额超2亿元。实施国土专项改革,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12065亩,利用低丘缓坡1900亩。推动行政资源向涉外和贸易领域倾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义乌分局、义乌海关缉私分局获批设立。2013年全市实现出口同比增长102%,对全省外贸增长贡献率达38.0%。其中市场采购贸易出口134亿美元,占全部出口的73.3%。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通过省人大立法,成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创新金融服务体系,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完成民间借贷24亿元,9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投资实体经济超过20亿元,率先发行小额贷款公司定向债和地级市保障房非公开定向债,“温州指数”实现按日发布,信息采集拓展到全国31个地市。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温州分中心获批成立,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覆盖35个部门、22.7万家企业。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体制不断完善。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出台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突破的任务分工方案,新争取1.5亿元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中央补助资金,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每年10亿元增加到12亿元。创新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颁布实施海域使用条例,建立凭海域使用权证可直接办理基本建设项目手续的制度,全年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308本,面积7223公顷。推进实施省级层面4个海洋海岛开发试验区和若干重点领域试点方案。研究编制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研究省级层面海洋经济投融资平台、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岸线资源管控等改革举措。设立嘉兴滨海港产城统筹发展试验区。据初步统计,2013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span>5508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0%左右。
——舟山群岛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进展。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新区管委会挂牌成立,市场统一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海上联合执法的新机构基本建立。深入推进区域用岛试点,对定海区十六门沙锲山屿、大园山屿、泥螺山屿等8个无居民海岛进行整体规划。完善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理制度,出台实施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一期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作。低空空域开放规划成功获批,新增口岸开放面积3.54平方公里。舟山自由贸易港区方案制定和对接争取工作积极推进。
——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嘉善成为全国首个以县域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城市。出台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若干意见,编制下发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任务分解,支持嘉善县在产业转型升级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等12个方面先行先试。启动实施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行政综合执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等多项改革全面启动。2013年,全县新增用地亩均投资强度同比提高15%,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水平列全省第七位,利用外资连续12年跻身全省十强。
同时应该看到,与改革试点相配套的国家政策扶持尚需突破,要素支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阶段,要全面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落实和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深入推进国家部委在我省开展的各类改革试点,为体制机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提供强大动力。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为浙江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竞争更趋激烈,浙江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经济周期性波动与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叠加,结构性矛盾与体制性矛盾叠加,我省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关口,爬坡过坎,不进则退。
面对改革新形势,要围绕“两富”现代化浙江目标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战略部署,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作为关键之举,深化各类改革试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附件1
2013年主要改革政策一览表
1
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省级联合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13〕19号)
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要求,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的“四减少”为核心内容,以县乡村联动、前置条件联用、各类证照联办、施工图联审、竣工联合验收等审批方式创新为关键环节,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
2
关于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07号)
取消158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23项行政许可事项。
3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36号)
推进政事、政企分开,打破区域、部门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强化以信用和自律建设为重点的监管体制,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4
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深化改革创新,整合资源配置,强化基层监管,理顺职责关系,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工商行政管理,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水平。
5
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
围绕“公开、公平、绩效”要求,进一步完善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改革,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转型升级体制改革
6
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更加注重创新实效评价导向,更加注重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作用,更加注重大产业引领、大平台集聚、大企业带动、大项目支撑,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为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7
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42项实施细则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浙政办发〔2013〕86号)
重点选择我省民间资本进入意愿强烈、国家层面有突破空间的行业和领域,围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用设施和社会事业、推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服务环境等五大领域,要求各省级单位和有关地方政府负责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及推进招商项目推介工作。
8
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32号)
提出支持企业加强营销拓市场、推进市场采购发展等18条扶持政策,为稳定全省外贸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供保障。
转型升级体制改革
9
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58号)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以创建“名企、名牌、名家”为载体,强化扶优扶强政策导向,推动我省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制造大省向智造强省、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转变。
10
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
从市场规模、普及应用、产业水平、配套支撑、管理服务等方面推进“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争取到2017年,全省实现网络销售额突破1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40%,各项主要发展指标和管理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1
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30号)
全面推进“机器换人”,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装备智能化率、产品优等品率、节能减排率、土地产出率和生产安全率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行与单位资源产出相挂钩的政策扶持激励约束制度,全面落实国家财税扶持政策,不断强化督查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
12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
以提升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小微企业为重点,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通过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全面完成3年培育10000家“小升规”企业的目标任务。
13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42号)
从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支持、准入便捷和其他支持等方面鼓励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变。
14
加快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48号)
从强化产业导向、高水平培育主导产业,强化创新驱动、高起点推进科技创新,强化环境建设、高标准完善基础配套,强化集约发展、高效率利用要素资源,强化统筹协调、高效能实施运行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省级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与有关举措。
15
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76号)
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高企业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加强重点领域专利公共服务为突破口,以营造专利法制和社会环境为基础,努力构建区域现代产业集群专利竞争优势,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产品和市场,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到知识产权强省的跨越。
16
全省实施“亩产倍增”计划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浙政办发〔2013〕81号)
以“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为着力点,基本形成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节约集约用地体制机制,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底翻一番,达到32万元/亩。
要素市场
化配置改革
17
关于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3〕132号)
同意海宁市率先试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具体包括推进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强化农民权益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能源与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大资本小企业、小资本大项目有效对接的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推进企业为主体、人才为重点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
18
关于浙江省差别化电价加价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2号)
决定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对超限额标准用能实行惩罚性电价加价。
要素市场
化配置改革
19
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3〕80号)
工作综合测评包括用水总量管理、用水效率管理、水资源保护、政策机制、基础能力建设、荣誉与奖励等6个方面。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市政府,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20
关于加强环境资源配置量化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8号)
2013年底前,初步建立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制度等在内的环境资源配置制度体系。
21
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浙政办函〔2013〕81号)
通过在台州市建设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健全小微企业融资保障机制,深化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为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统筹
城乡
体制改革
22
2013年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发展改革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3〕47号)
以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心镇“两百双千”工程为载体,通过政府推动、产业带动、投资拉动和改革促动,着力在产业结构转型、进城农民转化、城市形态转变、体制机制转换等重要领域取得新突破,促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和中心镇转型提质发展。
23
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96号)
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强化服务设施装备,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重帮助农民群众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24
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20号)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农户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坚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业,以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为方向,通过规范经营管理、开展示范创建、强化支持服务等途径,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生产经营水平,使之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25
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
通过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支持自主创业、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促进就业公平等举措,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政策保障和社会氛围。
26
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6号)
要求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到“十二五”末,民营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省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整体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7
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13〕47号)
要将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办学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
28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5号)
要求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29
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42号)
要求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到2015年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达到60%,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构建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30
关于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85号)
通过不断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逐步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大国家战略举措
31
关于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函(商贸函〔2013〕189号)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联合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32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分七章共五十个条文,主要规范了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和定向集合资金三类民间融资行为。
33
关于创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行政体制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57号)
以提高新区统筹发展、海洋海岛开发保护和综合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加快转变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公共服务,着力破解制约新区开发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与新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行政体制。
改革综合
34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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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浙政办发〔2013〕84号)
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提出7条重点突破的改革任务和6条继续深化的改革任务。
附件3
2013年改革大事记
1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新一轮审改工作。
1月16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设立丽水市为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
1月17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15号文件,正式批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
2月28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3月1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省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19日,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举行。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日,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4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温州召开。
4月12日,龚正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4月16日,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2013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杭州举行。常务副省长龚正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18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文,批复同意在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4月23日,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动员大会在嘉善召开。李强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5月22日,李强省长主持召开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听取2012年改革进展汇报,审议2013年全省年度要点。
5月24日,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在杭州召开,审议并原则通过2013年全省体制改革要点。
5月30—31日,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杭州召开,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
6月5日,省发改委发布《2012年浙江改革形势分析报告》。
6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2013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
6月24日,浙江省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丽水召开。
7月24日,省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在杭州召开。
8月9日,全省审批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绍兴县召开。
8月14日,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领导小组会议在杭州召开。常务副省长龚正主持会议并讲话。
8月23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在杭州召开,讨论研究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和民营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意见。
span>8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文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方案》。
9月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医改工作任务。
9月9日,省政府批复同意《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10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
11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月26日,省政府举行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新一轮省级部门行政审批及管理事项放权目录、关于建议赋予舟山群岛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方案。
11月28—29日,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
12月3日,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嘉兴举行。
12月10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专题协商会在杭州举行。省委副书记王辉忠出席并讲话。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改革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