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总承包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经发改能源[2008]2611号批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总承包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总承包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乡。
3、建筑规模: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银行贷款。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总承包,包括新增脱硫系统(不含烟囱改造、不含增压风机与原有引风机合并后容量增加所引起的改造,含原有烟道的改造及与脱硫烟道的连接,工作接口为引风机出口)和所涉及原有设施的改造(包括拆除和恢复)的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该工程初步设计已由西北电力设计院完成)、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工作(具体见技术部分附件2《总承包范围》)。脱硫岛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土建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 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 单位 资格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1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2.2 联合体成员施工方应满足:
2.2.1施工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拟派项目经理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
2.2.2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区外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1)。
2.2.4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区内、区外施工单位 均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2)。
3、投标单位拥有300MW容量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通过性能考核的成功投运业绩 。
4、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4.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建造师的身份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等其他资格文件。
4.2 参加报名的经办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 300MW容量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通过性能考核的成功运行业绩 合同。
4.4近三年企业社会信誉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所提供的资质等材料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至2014年11月25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周六、日休息)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17: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十四楼)。
3、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1月30日(周六、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招标文件出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回。
六、资审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曙光
联系电话:13948121136
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塔然高勒乡
招标代理: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系人:李唐玲
电话:0471-4675101;4675104/105-8008
传真:0471-4675101
电子邮箱: nmcxzb@163.com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
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
兹证明(施工企业全称)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1、 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3、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 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 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6、 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7、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8、 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9、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证明必须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
(证明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重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原标题:内蒙古杭锦发电厂2×330MW煤矸石机组脱硫岛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