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提高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采购物资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进行处理并通报如下:
1. 黑龙江隆广电力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10kV交联聚乙烯架空电缆存在质量问题。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品种暂停授标2次。
2. 沈阳宝丰电缆有限公司提供的控制电缆存在质量问题。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品种暂停授标2次。
3. 江苏赛德电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控制电缆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品种扣减商务评审分值10分。
4. 辽宁铁利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1kV电力电缆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品种扣减商务评审分值10分。
5. 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控制电缆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品种扣减商务评审分值10分。
6. 辽宁大元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钢芯铝绞线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品种扣减商务评审分值10分。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原标题: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6家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决定 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