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小水电健康发展,扶持山区建设,我市有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政策,力助企业增收。
从去年4月1日起,我市将小水电上网电价最低保护价标准每千瓦时由42.82分/千瓦时提高到43.82分/千瓦时,并可由电站一次性选择最低保护价或丰枯水期的峰谷电价政策。据匡算,全市小水电企业年增收可达5000多万元,对促进小水电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我市乐昌峡水利枢纽电站的上网电价于去年7月30日得到省主管部门的批复,每千瓦时0.4038元,自该电站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据悉,乐昌峡电站建成投产和实施上网电价政策后,对提高电网调峰能力、北江流域防洪度汛能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原标题:保护小水电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