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近日了解到,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供电类)》审批结果公示第八十六号,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于2014年8月5日召开行政许可审批会议,审查批准9项企业业务许可证。其中6项为发电企业业务许可,1项为发电企业许可临时运营,1项为发电企业业务许证许可事项变更,1项为发电企业业务许可证注销。审批结果公示如下,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一、6项发电企业业务许可。
1.准予许可连州市水口电站1.45MW(1×0.25MW+3×0.4MW)投入运营。
2.准予许可韶关市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坝头峰一级水电站1.26MW(2×0.63MW)投入运营。
3.准予许可广西扶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30MW生物质能(蔗渣)发电项目30MW(1×30MW)投入运营。
4.准予许可广东省高州市甘利良贵电厂4.8MW(3×1.6MW)投入运营。
5.准予许可广东省翁源县冲下水电站1.57MW(1×0.32MW+5×0.25MW)投入运营。
6.准予许可平果县达乐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MW(2×0.5MW)投入运营。
二、1项发电企业许可临时运营。
1.准予国电肇庆热电有限公司国电肇庆大旺“上大压小”热电联供项目700MW(2×350MW)机组临时运营,临时运营期限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试生产期相一致。
三、1项发电企业业务许证许可事项变更。
1.准予许可东莞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莞市市区垃圾处理厂技改增容工程#3机组12MW机组投入营运,总装机容量为42MW(2×15MW+1×12MW)。
四、1项发电企业业务许可证注销。[黄1]
1.准予注销曲江区罗坑镇坝头峰一级水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事由:原营业执照已注销。
2014年8月5日
重要提示:
领取电力业务许可证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业主)本人领取证件时,需提供法人(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他人代领证件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线办理(含20年期许可证新申请、许可变更及登记变更)需提供:申办许可证时所提交材料(含申请表及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许可证续期及变更需提供: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4、以上复印件请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