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以来,江苏省环保厅组织对环保部交办、媒体报道和省级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现将9起重点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扬州市聚丰镀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2014年2月,环保部接到举报,反映扬州市江都区聚丰镀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丰镀业”)大量排污,污染当地环境,威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安全等问题。3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派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一)调查情况。经查,聚丰镀业于1976年建厂,之后多次进行新、改、扩建,目前共有10个电镀车间,其中9个车间租给他人使用,1个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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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厅公布9起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2014-07-31 15:41 来源:江苏环保 

今年一季度以来,江苏省环保厅组织对环保部交办、媒体报道和省级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现将9起重点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一、扬州市聚丰镀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4年2月,环保部接到举报,反映扬州市江都区聚丰镀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丰镀业”)大量排污,污染当地环境,威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安全等问题。3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省环保厅派员赴现场调查处理。

(一)调查情况。经查,聚丰镀业于1976年建厂,之后多次进行新、改、扩建,目前共有10个电镀车间,其中9个车间租给他人使用,1个自用,另建有退镀、试槽电镀、熔铅和抛光4个配套车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成立以来多次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2)电镀车间的5条手工电镀线,退镀车间为手工操作,熔铅车间采用敞开式手工熔铅炉,均为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3)除4号、9号、10号电镀车间外,其他车间均无酸雾收集处理装置,车间内酸雾弥漫;厂区内有6台燃煤小锅炉,无任何处理设施,黑烟滚滚。(4)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未进行分质收集、分类处理;厂界外有三个污水排放口,不符合排污口设置规范化要求。(5)多个氰化钠包装桶未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在雨水沟旁随意露天堆放;退镀车间退镀液无处置记录,去向不明。另外,厂区环境管理混乱,清污不分,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二)处理情况。(1)6月12日,省环保厅向扬州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对聚丰镀业环境违法问题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2)6月19日,扬州市环保局致函江都区人民政府,要求对聚丰镀业实施停产整治。(3)江都区环保局向聚丰镀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处以罚款6万元。目前,聚丰镀业仍未停产,相关整治正在进行中。

(三)下步措施。由扬州市环保局督促江都区人民政府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聚丰镀业停产整治要求,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由扬州市、江都区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经扬州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由江都区环保局加强对聚丰镀业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昆山市江苏美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4年4月,群众向环保部反映昆山市江苏美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公司”)危险废物运输过程未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运输等问题。4月22日,省环保厅派员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美亚公司为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主要从事含铜、镍污泥和表面处理污泥的收集和处置。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污水提升泵无法使用,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碳今年以来未更换。(2)经核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财务支付凭证,3月21日美亚公司跨省转移给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含铜污泥的3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报的运输车辆与实际运输车辆不符,运输车辆皖J51067、赣F27122、豫PG3754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二)处理情况。(1)4月28日,省环保厅下达通知,要求昆山市环保局对美亚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环保管理要求进行全面整改。(2)6月3日,昆山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美亚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已执行到位)。(3)美亚公司按照昆山市环保局要求进行了整改,维修提升泵,对卸货区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转移危险废物实时跟踪单制度。

(三)下步措施。由苏州市和昆山市环保局加强对美亚公司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江苏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

2014年2月,群众反映江苏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管桩”)违法偷排工业废水,严重污染周边水域,危及居民身体健康。2014年2月18日,省环保厅会同镇江、句容市环保局对建华管桩进行了检查。

(一)调查情况。建华管桩位于句容市下蜀镇沿江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10月,从事混凝土预制管桩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为生活废水、机修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洗石废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未产生污泥,污水处理运行台帐不健全、不规范。(2)环评批复要求将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进行综合利用。(3)洗石废水沉淀池破损,有废水外溢痕迹。(4)排污许可证于2012年12月14日到期,未及时申请更换。

(二)处理情况。(1)省环保厅于3月17日下达通知,要求句容市环保局依法严肃处理,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公开信息。(2)3月13日,句容市环保局对建华管桩持过期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已执行到位)。目前已办理新的排污许可证。(3)3月27日,建华管桩与镇江风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废油委托处置合同。(4)建华管桩投资85万元对厂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将生活污水接入句容市下蜀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投资42万元对洗石废水循环沉淀池进行改造,增加沉淀处理能力。

(三)下步措施。由镇江市和句容市环保局加强对建华管桩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问题

2014年3月20日,省环保厅在对南京市专项检查时,发现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水务”)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3月27日,我厅对胜科水务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一)调查情况。经查,胜科水务为南京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4万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使用直径约10cm软管将消防水注入一期项目第一阶段处理设施好氧段;应急池存放大量废水,不符合应急管理要求;提升泵等设备损坏,现场大量使用软管连接各处理池。(2)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厂区内积存污泥约500吨,一期二阶段处理设施一组好氧池也已存满污泥。(3)超标排放,总排口废水COD172 mg/L,超标1.2倍。

(二)处理情况。(1)7月7日,省环保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以56.8万元罚款(已执行到位)。(2)胜科水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拆除软管;清空应急池,保障8000m3废水应急能力;对存放污泥的好氧池进行清理,现已曝气正常;增加了污泥干化装置,现正在试运行,预计9月份通过验收,但因污泥无出路,厂区积存污泥约800吨。

(三)下步措施。由南京市环保局及化工园区环保局加强对胜科水务的执法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督促胜科水务安全规范处置积存污泥,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五、江苏四达特材科技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4年6月,群众向环保部和我厅举报,反映江苏四达特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四达公司”)偷排废水等问题。6月24日,省环保厅派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四达公司位于镇江市新区化工园区内,主要生产漆包线漆系列产品。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漆包线漆项目自2012年4月投产以来,至今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聚酯漆包线漆和洗桶项目并投入运行。(3)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简单,能力偏小,企业擅自将高浓度废水稀释处理。(4)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部分危险废物去向不明。

(二)处理情况。(1)6月30日,省环保厅向镇江市环保局下达通知,要求镇江市环保局对四达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2)7月7日,镇江新区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四达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洗桶项目,限期拆除清洗设备;7月24日,镇江新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达公司危险废物未申报登记、擅自稀释排放高浓度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10万元。(3)7月14日,镇江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四达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对漆包线漆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以罚款30万元;7月15日,镇江市环保局商请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对四达公司稀释排放高浓度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协助调查。目前,市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三)下一步措施。(1)由镇江市和新区环保局督促四达公司严格落实停产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处罚执行到位。(2)由镇江市环保局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查明危险废物去向,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由镇江市和新区环保局加强对四达公司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环境管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六、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问题

根据全省保障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统一部署,2014年7月22日,省环保厅对泰州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热电”)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金泰热电建有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有除尘设施,无脱硝设施。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企业环境管理混乱。烟囱西侧临时燃煤堆场,无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周边路面灰尘、煤尘较大。(2)经现场监测,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102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70毫克/立方米,分别超标4.1倍、1.4倍。

(二)处理情况。7月29日,省环保厅对金泰热电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废气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以罚款15万元,并追缴排污费;同时致函省物价局,建议扣减金泰热电享受的脱硫电价补贴,并处罚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由泰州市环保局加强对金泰热电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环境管理,规范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七、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问题

根据全省保障南京青奥会环境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统一部署,2014年7月21日,省环保厅对扬州威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亨热电”)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威亨热电建有4台燃煤锅炉,分别为80t/h、90t/h、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有除尘设施,无脱硝设施;65t/h抛煤机链条炉已停用。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现场检查时,4号锅炉(130t/h)正在运行。经监测,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1383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26毫克/立方米,分别超标5.9倍、1.1倍。

(二)处理情况。7月29日,省环保厅对威亨热电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废气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以罚款15万元,并追缴排污费;同时致函省物价局,建议扣减威亨热电享受的脱硫电价补贴,并处罚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由扬州市环保局加强对威亨热电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八、媒体报道灌云县燕尾港镇发现五条排污暗管问题

2014年4月29日,中国青年报反映灌云县燕尾港镇发现多条排污暗管。收到环保部通知后,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地方环保部门进行调查处理,5月22日派员进行突击检查。

(一)调查情况。据灌云县环保局介绍,从4月20日开始,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会同环保、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组织开展“查暗管防偷排”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5条暗管。(1)在燕尾港挡潮闸下锦豪船厂东南处有2条。2011年5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灌云县环保局组织挖掘,发现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私设两条暗管,同年6月6日,县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拆除暗管并处罚款5万元。经仪器探测、现场核查,这两条暗管为明盛化工未拆除的残余断管。(2)在倍合德华强(连云港)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北围墙外3米处有1条。经查,这条暗管为该公司建设初期铺设的排污管,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干管相连,2012年8月该公司完成污水明管输送改造后,原管道弃用。经仪器探测、现场核查,这条暗管为倍合德华强公司的废弃管道。(3)在新沂河堤西侧有2条。2014年4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灌云县环保局组织对新沂河堤西侧进行机械挖掘,发现2条暗管。经核查,连云港映山花化工有限公司和连云港科田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外暗管管径与新沂河西侧发现的管径相符,现场未发现排污痕迹。(4)5月22日我厅检查人员发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经八路、经九路边的明渠内水体呈褐色;连云港花蝶化学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通过清下水道外排,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排污,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二)处理情况。(1)6月13日,省环保厅向灌云县环保局下达通知,要求督促园区管委会立即对园区明渠内的化工废水全部收集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组织对园区涉水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连云港映山花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科田化工有限公司和连云港花蝶化学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2)5月底,灌云县环保局对连云港映山花化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对连云港科田化工有限公司责令其年产2000吨2-肼基2-4-甲基苯硑噻唑项目停产,并处罚款25万元。(3)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对上述5条暗管已拆除到位。

(三)下步措施。(1)由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到应接尽接。(2)由连云港市、灌云县环保局加强对园区企业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由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督促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九、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放问题

2014年5月15日,省环保厅在对沿海化工园区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超标排放等问题。6月5日,我厅对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一)调查情况。经查,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华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4万吨/日,实际处理2万吨/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污泥产生量偏小,2014年1月至5月15日外运处置污泥38.62吨,厂内贮存38.26吨,污泥产生量与环评预测量出入较大。(2)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擅自改变污水处理工艺,在膜池与排放池之间添加次氯酸钠,造成总排口排放池内有大量白色漂浮物;自动监控设施仪器取样管路水泵损坏,水样不能进入各仪器取样端,但各仪器仍有监控数据上传,氨氮仪器内铵氯校正液过期一个月。(3)废水超标排放,总排口废水COD315mg/L(超标3倍),氨氮3.14 mg/L,总磷4.40 mg/L(超标7.8倍)。

(二)处理情况。(1)6月23日,省环保厅致函盐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全面分析污水处理厂超标原因,制定并实施污水处理厂达标方案,对超接管标准、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7月16日,省环保厅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拟处以59.3万元罚款。目前,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整改,投资200多万元增加次氯酸钠加药设施和气浮设施,计划投资3000万元进行一期设施技改,新增一座10000吨水解酸化池、新建一座日产水10000吨的膜设施,预计9月底建成投运。

(三)下步措施。由盐城市、大丰市环保局加强对联合水环境(大丰)有限公司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规范运行治污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原标题:省环保厅公布2014年二季度我省9起环境污染案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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