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情况、诚信表现和售后服务与招标采购的动态联动,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4年6-7月份在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发生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了处理,现通报如下:
1、高盛输变电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在2913AB 批次中供应国网固原供电公司的金具,2013年11月已经到货,但该供应商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经多次催促,到2014年5月底才开出发票,严重影响工程结算进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二条(三)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在下次评标过程中减其商务评审分值10分(按评分权重折算前)。
2、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在291302批次中供应国网宁东供电公司的水泥制品(三盘),存在配筋以小代大,减配等质量问题,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一条(一)3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在下次评标过程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15分(按评分权重折算前)。
3、庆云昆泰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在2913AD批次协议库存招标中供应的电缆保护管,在试验中发现电缆保护管壁厚及极限偏差、维卡软化温度、落锤冲击试验均不合格,存在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情况。经协商该供应商多次换货后产品才达到合格,整个换货过程时间较长,影响了施工进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条(一)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在下次评标过程中扣减其商务评审分值15分(按评分权重折算前)。
注:上述供应商在其被处理的批次结束后,需向宁夏电力公司物资部提出申请,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由物资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处理。
原标题: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关于2014年6-7月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