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持续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近日,漯河市政府出台了《漯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预案》规定,根据市区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将空气重污染日天气分为三级,并实施三级预警:重度污染日黄色预警(201≤AQI指数≤300)、严重污染日橙色预警(300
《预案》规定,市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开展大气重污染的防治、预警工作,研究制定大气重污染防治政策,决定应急预警等级、启动、降级或解除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措施,编制、修订、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对应急预案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大气重污染影响,积极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等日常准备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工作。当漯河市出现大气重污染天气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提醒公众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
《预案》还规定,当漯河市发生大气重污染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对外发布预警及提示信息,内容包括大气重污染首要污染物、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以及需要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关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原标题:《漯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