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门电厂是汕头市乃至广东省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也是国控重点企业之一,其环保监管一直备受市民关注。9日,汕头市环保局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关于华能海门电厂环保监管工作问题作出公开回应,表示该厂自建成运行以来,未发生直排、偷排污染物或环境污染事故,且各项环境监测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据悉,华能海门电厂规划总装机容量为6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目前已完成一期4台机组建设并投入生产。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华能海门电厂环保设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竣工交付使用。环保设施包括:烟气脱硝、烟气除尘、烟气脱硫、锅炉底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各处理装置运行性能良好。机组运行过程中,烟气排放指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废水中脱硫尾水达标排放,其它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电厂粉煤灰采用密封罐车运输对外销售综合利用。为防止未经处理烟气直接排放,2010年9月该厂在全省首个实施烟气旁路铅封,1、2号机组设施旁路烟道也分别于2012和2013年年初取消。新建3、4号机组不设系统烟气旁路,进一步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对于环保监管情况,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华能海门电厂各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数据同步传送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接受实时监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在市环保公众网站上实时显示,接受市民监督。省环保厅每季度对电厂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1次有效性审核;电厂各设备实时工况数据按规定储存保留两年以上备查。市环保部门每月对该厂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检查和监测,每年对电厂周边海域环境和生态环境开展1次回顾性跟踪调查监测,国家环保部每半年进行1次环保核查。
华能海门电厂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情况始终是众多市民关注的焦点,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市环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监督管理的要求,每月均对该厂开展烟气、海水监测,每季度开展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监督性监测。
华能海门电厂环境监测
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烟气监测项目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烟气量、含氧量、烟速等8项,检测结果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生活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大幅低于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电厂建成运行以来,未发生直排、偷排污染物或环境污染事故。
关于近岸海域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情况,市环保部门组织调查海域内鱼类、贝类和软体动物样品各项指标均未超标,各年度没有明显变化趋势。各项指标显示该区域沉积物状况良好,海域潮间带生态环境良好。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市环保部门将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根据国家环保法规,继续实施严格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原标题:华能海门电厂环境监测指标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