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北极星节能环保网整理各家评论如下:
环保最大罚单,重拳不能止于一记
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中国广播网》)
治乱用重典。环保部此次开出史上最大罚单,对象包括五大电力集团等明星央企,无论对于涉罚企业,还是其他企业显然都有足够的威慑力,彰显出一视同仁和绝不手软的态度,对于提升社会治污信心,也可以起到强心针的作用。单纯就象征意义来说,其做法都值得充分肯定。
不过,若是仔细琢磨又不难发现,所谓最大罚单其实有些“小儿科”。4.1亿罚单共涉及19家企业,平均下来一家企业也就2000多万,相比于治污的巨大成本来说,这个数目显得微不足道。据2013年环保部门发布的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黑名单显示,近90家企业被处以总计600多万元的罚款。这六百多万元分摊开来,每家企业不过7万元。正是违法成本过低,才使得一些企业宁同交罚款也不愿投入治污,从而才导致屡罚屡犯,越罚越犯的怪象。
脱硫技术到今天已经相当成熟,脱硫设施的安装提出日久,并实行了国家财政补贴以咨鼓励。然而至今,大量的企业却是靠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甚至套取国家补贴,其间不乏五大电力集团这样的大型央企。本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央企尚且如此,其他规模更小,投入更少的企业状况如何,自然就不难想像。在整个行业集体失守下,大气污染自然每况愈下,以至到了“史上最差”的严峻状况。若不能采取严厉的措施,给予纠偏,那么实现治污目标就会成为空话。
虽然新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不过其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甚至还有很长的适应期。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避免“屡罚屡犯”的现象延续,监管手段就不能“一罚了之”,在“史上最大罚单”这一记重拳之后,还应打出更多的组合拳,让违法乱排和屡教不改者,付出足以触及灵魂的惨痛代价。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重罚当然是一个重要方面,更关键的是,要让违法者付出更多的道德和法律代价,并因之而寸步难行,面临着生死考验。在如此巨大的成本和如此严重的后果面前,任何人都必须对环境保护心存敬畏,坚守红线而不敢轻易突破。对此,为了巩固效果达到目的,罚款只能成为第一步,在责令企业整顿的基础上,还可以实行再罚款,再整改甚至完全停业。单次处罚或单个手段达不到效果,就可以实现处罚的累加,总之关键要发挥“钉子精神”,不达目的不罢休。
环保最大罚单,重拳不能止于一记。态度决定结果。法律只是实施管理的手段,关键在于要体现出应有的基本态度。相比于法律的宽松,以此为由的监管责任的尺度过宽,才是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愿最大罚单之后,后续措施更加令人期待。
作者:堂吉伟德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
日前,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央广网)
单纯从数额上来看,高达4.1亿元的罚款额度,堪称是“史上最大”。而“最大罚单”的开出,一方面表明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心以及执法力度的大大加强;另一方面,此举也正是为了解决目前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过小,起不到应有惩戒和警示作用的问题。所以这笔“最大罚单”的诞生,对企业是警醒,对公众则是希望,是信心。
但是“最大罚单”能否罚出一方碧水蓝天,恐怕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原因就在于“最大罚单”和“最佳效果”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上等号。而网友们也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这些在脱硫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涉嫌环境污染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字头的央企,这下问题就出来了。
其一,既然是央企,从某种角度来说,不管罚单开的多大,被罚的钱说到底还是“国家的钱”,是“百姓的钱”,而不是企业的钱,更不是企业领导人的钱。那么,如果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根本不把这笔罚款放在心上,从心里觉得企业亏损最终损害的也是国家的利益,百姓的利益,不会影响到自己个人的仕途前程,工资待遇,那么这笔“最大罚单”所产生的效果,恐怕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消失于无形。
其二,“最大罚单”从总的数额上看似很大,但是如果分解到近二十家违规企业的身上,就未必会让企业感觉到痛。而且这些上榜的企业,很多都是巨无霸国企,如果按照正常处理排污的成本,一天就要几十万元之多,一年排污成本就高达几千万元,要是这些企业一算账,感觉缴纳罚款比治理排污还划算,把罚款当成了排污的“保护费”,宁可缴纳罚款也不愿改善排污设施,你又能拿他们怎么样?
所以要想让“最大罚单”真正罚出一方碧水蓝天,不但要罚企业,还要罚个人,也就是国企的主要领导人、管理者。如果能够把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和企业大小领导人的仕途前程、个人待遇挂钩,即便罚款额度不大,所产生的效果说不定比现在还要好得多。再有就是罚款应该让企业感觉到痛,让企业觉得和治理排污相比,缴纳罚款更加得不偿失。这样企业才会有动力去治理排污,去注意环境保护。
所以说,“最大罚单”值得肯定,但我们却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最大罚单”上。否则,希望最终为失望代替,碧水蓝天仍旧只是一个梦想。
作者:苑广阔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史上最大罚单”的象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近日,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除了罚款,环保部还要求这些企业在30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没有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最大罚单”当然不一定是“最重罚单”,之所以称为“史上最大罚单”,大约是从罚款总量而言的。每家企业平均2000多万元的罚款,在西方或许司空见惯,在我们这里似乎还不是小数目,更何况这是针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对企业的环保观念应有所触动。再看看上榜的企业,不少是央企下属的子公司。由此,这个“史上最大罚单”及其实现,对于环境治理就不能不具有象征意义。
人们自然可以从中看到时代进步的象征意义。环境保护人人有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很好的原则和理念,但在以前,往往是或更多是适用于公民和微小企业,大企业和政府重点保护的企业却似乎可以例外。如今,环保部门敢摸“老虎”们的屁股,可以见出环境恶化背景中环境治理趋严的态势,无论于法律尊严还是环境保护,都是可喜的进步。
不过,“史上最大罚单”虽已开出,落实还是一个问题。据称,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那么,这一次,罚款会不会打折扣?整改会不会如期完成?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都不能说毫无悬念。比如这一次,巨额罚单已经开出,所涉企业有的表示“尽快整改,但还没有具体措施”,有的则干脆说“还不清楚具体情况”。时间尚有半年,结果不得而知。
从这个角度看,“史上最大罚单”的现实命运,或许更是新的环境保护法未来命运的一个象征。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号称“史上最严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假如新的环保法得以严格执行,人们完全可以相信,所谓“史上最大罚单”将不断被刷新,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纪录的刷新,而在于处罚的落实。罚款只是行政处罚,整改也不过是回到正确的起点,都还没有体现修复受损生态的责任。假如罚款可以讨价还价,整改可以敷衍了事,就无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普遍现实,更不必说敦促企业履行生态修复的责任。假如法律不能成为刚性约束,环保责任就会成为软性要求,而环境却并不会总给人们以改过的时间。
如果说环保离不开公众参与,那么,建议环保部届时如实公布这个“史上最大罚单”的最终结果,以利于公众支持和公众监督,就不能说是过分要求。或许,“史上最严环保法”得到最严格执行的契机就在其中。
作者:滕朝阳 来源:半月谈网
环保罚单追偿制度有必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
面对这样一份吓人的天价罚单,正常情况下,受罚企业应该连连喊“疼”才对。可现在事实却是,一些企业似乎并不着急,甚至还有点儿无动于衷。譬如大唐集团工作人员就表示:“听说这个事了,我得了解一下,现在还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弄清原委,作出反应,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而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相关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从中足以看出这些企业对罚款的不以为然。
这些企业为什么不惧环保罚单,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呢?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上述受罚企业几乎都为大型国企,不仅一个个财大气粗,更为主要的是,不管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有多大,都由单位全额埋单,个人一分钱也不用掏。如此一来,这些企业不按规范操作,“节约”环保成本,变相提高了经济效益,负责人就能去拿更多的工资和奖金;倘若出事了,被环保部门逮个正着,全由单位给扛着,个人零成本。
因此,要想让某些大型国企老老实实遵守环保法规,除了依靠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外,还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即当国有企业受到环保罚单后,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果属于故意而为的,比如技术上明明可以达标却硬不去做,或且降低标准、数据造假等,那就要让拍板决定的人承担一定的罚款额,甚至可以在扣完其当年工资的情况下,让他倒掏腰包。除此之外,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国企负责人因单位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拘留的,则应毫不客气地亮“红牌”,摘去其头上的“乌纱帽”。
果真如此,想必在环保部门开出的天价罚单面前,国企的头头脑脑们绝不至于还如此稳若泰山,恐怕早就大汗淋淋了。相应的,类似的违法事件就会大幅减少。
作者:吴应海 来源:北京晨报
环保最大罚单仍像罚酒三杯
日前,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央广网)
治理污染不能仅仅停留于口头,还要落实。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是为了显示治理污染的决心,值得赞赏。
但是这个号称是史上最大的环保罚单,总额高达4.1亿元之巨,其威力究竟有几何呢?仅从数字上来看,确实堪称最大罚单,可要是细细琢磨,则又不是那么回事了。须知,4.1亿元环保罚单是一个合计数字,按照19家企业来核算的话,平均每家企业仅承担2000余万元,对于这些行业巨头来讲,显然只是九牛一毛。
从报道可知,最大环保罚单是针对五大电力集团和部分钢铁、有色、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年收入大多在数百亿元乃至数千亿元之间,区区2000万元罚款,显然不足挂齿。更何况,被罚者多是国有企业,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还是全体国民在埋单,它们又何痛之有呢?
可见,环保最大罚单的威力并非如想象般那么厉害,表面上的4.1亿天文数字经不起过多推敲。事实上,涉案企业并非首次遭罚,五大电力集团就曾因脱硫问题被公开处罚过,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惩戒效果,依然是屡教不改。
显然,环保罚单的额度还不够高,没有达到惩罚的目的。同时,对于央企而言,仅仅采取经济处罚还不够,应对负责人追究行政责任,采取降薪降职处理,让其感到痛楚,才能对环保加以重视,不敢再犯。
作者:江德斌 来源: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