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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河北省公布了《2012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我省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促进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
水环境
2012年,我省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48.5%,比上年上升3.3个百分点。与上年相比,全省七大水系的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分别下降了17.3%和16.1%。【河流】七大水系中,永定河水系为良好,滦河水系为轻度污染,大清河水系和北三河水系为中度污染,漳卫南运河水系、子牙河水系和黑龙港运东水系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省界断面水质】我省与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山西和河南相邻,共有36个省界断面,其中包括17个入境断面和19个出境断面,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19个出境断面中,入北京的水质较好;17个入境断面中辽宁、山西来水水质较好,河南、北京、山东来水水质较差。【湖库淀水质】2012年我省对14座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进行了监测。不计总氮,14座水库水质均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衡水湖水质为Ⅲ类,白洋淀水质劣Ⅴ类。对湖库淀水质进行富营养化评价,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陡河水库、邱庄水库、石河水库、洋河水库、王快水库、西大洋水库、安格庄水库、龙门水库、东武仕水库、岳城水库、临城水库和朱庄水库为中营养,白洋淀为轻度富营养,衡水湖为中度富营养。
【近岸海域水质】2012年我省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以一、二类水质为主。全省共8个海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其中秦皇岛市4个点位,总体水质良;唐山市3个点位,水质良;沧州市1个点位,水质为一般。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2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30577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4.9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为42.3万吨,农业源排放量为91.8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为0.8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1.1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为6.5万吨,农业源排放量为4.5万吨。
【措施与行动】突出规划龙头引领作用,出台了《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关于加快推进洨河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省44个省级工业园区内涉水排污企业均建成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都建有污水处理厂。重点流域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县级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健全和完善了全省流域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县城所在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对88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中期评估,加大了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频次。在近岸海域水质改善上,突出了源头防控,制定出台了《北戴河及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大大削减了入海污染物。
大气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旧标准评价,2012年全省设区市平均达到或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为340天,与2011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天。【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0.077毫克/立方米,与2011年相比上升1.32%。各设区市年均值范围在0.055-0.098毫克/立方米之间,按照旧标准评价,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1毫克/立方米的限值。按照新标准评价,承德、秦皇岛和张家口3个设区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07毫克/立方米的限值,其余8个设区市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
二氧化硫(SO2)浓度为0.042毫克/立方米,与2011年持平。各设区市年均值范围在0.035-0.057毫克/立方米之间,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的限值(新旧标准限值相同)。
二氧化氮(NO2)浓度为0.028毫克/立方米,与2011年持平。各设区市年均值范围在0.02-0.04毫克/立方米之间,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的限值,同时达到新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0.04毫克/立方米的限值。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旧标准对SO2、NO2和PM10三项污染物进行评价,11个设区市全部达标。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评价,3个设区市达标,8个设区市由达标变为超标,分别为石家庄、邯郸、唐山、衡水、保定、邢台、沧州和廊坊,超标污染物为PM10。【酸雨】2012年全省共获得567个降水样本,pH范围在3.98-8.79之间,pH值最低值出现在保定市,最高值出现在唐山市。秦皇岛、保定和承德3个市共出现6次酸性降雨,其他城市未出现酸雨。与2011年相比,出现酸雨的频率以及酸雨的强度均有所下降。【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12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4.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76.1万吨,其中机动车排放量为54.8万吨。【措施与行动】以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为契机,推动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采取“减煤、降尘、迁企、控车、增绿”等措施,强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完成了5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升级改造和11个空气质量监测质控点的建设,实现了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和实时数据传输。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PM2.5监测防治工作的通知》,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声环境
全省声环境质量基本持平,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城市区域环境噪声】2012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是52.2dB(A),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0.6-55.2dB(A)之间,除保定市为轻度污染外,其他10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2012年全省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6.2dB(A),比上年上升了0.16dB(A)。全省11个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63.9-68.4dB(A)之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石家庄市和邯郸市道路交通声环境为较好,其余9个设区市为好。
【城市环境噪声源构成】
2012年影响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分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其他噪声五类。影响面广的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两者之和占了78.63%,污染强度大的噪声源是交通噪声。
固废
2012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5575.8万吨,处置量为743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7360.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9.2万吨,处置量为21.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7万吨。
【措施与行动】加强了危险废物监管,开展了危废、化学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对廊坊、唐山、沧州、邯郸、石家庄等市涉及五金、造纸、塑料制品、钢铁等行业共计14家进口废物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完善了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行政审批制度,强化了危险废物跨界转移管理。2012年,共完成危险废物跨省转移67批次,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2个。修订《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了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对14家公司的41家企业进行了环保核查。
原标题:解读《2012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