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保持和进一步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贵州省日前出台《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在2013年完成12台燃煤发电机组旁路封堵(脱硫)、建成投运18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的基础上,2014年完成22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建成投运18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2015年完成18台燃煤发电机组的旁路封堵(脱硫),建成投运6台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在2013年完成32条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的基础上,到2015年底,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均建设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电厂、水泥、钢铁等行业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