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
该《目录》分设重点开发区本、优化开发区本、生态发展区本,均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构成。鼓励类投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享受免征关税优惠政策;其它方面的扶持政策,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是北极星电力网整理的《广东省优化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电力、新能源、核电、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利部分。
一、鼓励类
(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蓄滞洪区建设
6、海堤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21、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22、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采用护坡、吹填、隔离沟、涵闸改造、设置沉螺池、抬洲降滩等防螺灭螺工程措施和疫情监测、防治宣教等措施)
2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
24、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25、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
26、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27、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
28、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水土流失数据采集存储、智能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科学预测预报、数据库管理一体化)开发与应用
29、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
30、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环节的监测及大江大河行政边界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监测为基础,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骨干网为依托,以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1、水文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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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3、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4、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5、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6、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7、管道输煤
8、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9、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1、煤电一体化建设
12、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方法、工艺开发与应用
13、矿井采空区矸石回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4、井下救援技术及特种装备开发与应用
15、煤矿生产过程综合监控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16、大型煤炭储运中心、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17、矿井进出人员自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
18、新型矿工避险自救器材开发与应用
19、建筑物下、铁路等基础设施下、水体下采用煤矸石等物质充填采煤技术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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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力
1、水力发电
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3、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4、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5、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6、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7、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8、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9、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
10、电网改造与建设
11、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
12、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13、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4、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15、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6、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
17、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18、火力发电脱硝催化剂开发生产
19、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2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2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22、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23、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24、分布式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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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能源
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
2、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3、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4、高效太阳能热水器及热水工程,太阳能中高温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5、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6、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8、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
9、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10、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洋发电
11、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12、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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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能
1、铀矿地质勘查和铀矿采冶、铀精制、铀转化
2、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3、高性能核燃料元件制造
4、乏燃料后处理
5、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6、先进的铀同位素分离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7、辐射防护技术开发与监测设备制造
8、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
9、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10、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11、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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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石油、天然气
1、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2、页岩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
3、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
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
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
6、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与装置制造
7、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8、石油储运设施挥发油气回收技术开发与应用
9、液化天然气技术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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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类
(二)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三)核能
1、不符合规划布局的核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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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类
(二)煤炭
1、煤炭开采业
2、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3、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
4、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5、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
6、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7、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8、PG-27型真空过滤机
9、X-1型箱式压滤机
10、ZYZ、ZY3型液压支架
11、木支架
12、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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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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