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巴彦浩特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
建设单位:内蒙古哈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项目概况:
项目新建2×330兆瓦亚临界单抽凝汽式发电机组,配2×1176吨/小时亚临界煤粉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采用直接空冷系统,生产及备用水源均为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为巴彦浩特镇规划的唯一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投运后,保留2×58兆瓦供热锅炉作为备用和调峰锅炉,拆除其余4×58兆瓦和全部51台燃煤采暖小锅炉。工程总投资25.107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8997万元,占总投资的15.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计脱硫效率97.5%;采用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5%,考虑湿法脱硫,综合效率99.975%;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脱硝系统,脱硝效率80%。通过脱硝、除尘和脱硫协同控制,汞及其化合物去除率按75%计。两炉共用一座210米单管烟囱,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烟气中SO2、烟尘、NOX、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采用条形封闭煤场,灰场大气防护距离约450米,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分布。(2)废水:含煤废水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脱硫废水经单独处理后用于干灰调湿和灰场喷洒,其余含油废水和酸碱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煤场喷洒、输煤系统补充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3)地下水环境:厂区分区防渗,对灰场边坡、库底铺设复合土工膜防渗,在厂址、灰场区上、下游共布设7个地下水监测点。(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汽轮机、励磁机等采用隔声罩,送风机进口、锅炉排汽口等处安装消声器,空冷平台围挡采用吸声材料,各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固废:灰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100%,主要用于水泥和建材等。(6)环境风险:液氨灌区设围堰,安装自动水喷淋装置,半致死浓度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
公众参与: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共发放106份个人调查表和1份团体调查表。调查结果表明,个人和团体均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国家能源局出具了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同意文件。(2)水利部出具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出具了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4)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承诺本工程投运后拆除供热范围内燃煤分散供热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