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上海市副市长蒋卓庆、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安徽省副省长陈树隆等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独善其身”记者注意到,研讨中,大家反复提到: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独善其身。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表示,“长三角内各省市山水相连、唇齿相依,空气的流动性决定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独善其身,必须同心同力、群策群力、联防联控。”这样的观点得到了与会各方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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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控计划出炉:禁审批燃煤发电项目

2014-04-22 09:51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杭春燕 

昨天,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及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上海市副市长蒋卓庆、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安徽省副省长陈树隆等出席会议并参与研讨。

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独善其身”

记者注意到,研讨中,大家反复提到: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独善其身。

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表示,“长三角内各省市山水相连、唇齿相依,空气的流动性决定大气污染防治不能独善其身,必须同心同力、群策群力、联防联控。”这样的观点得到了与会各方的认同。

事实上,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长三角在积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同时,近年来也在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控。

2013年底,环保部会同江浙皖沪三省一市政府研究起草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讨论稿;今年1月7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讨论确定了“细则”的主要内容,并书面征询各成员单位的意见。

昨天通过的“细则”明确了总体目标:“经过五年努力,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从具体指标看,江浙沪确定了同样的削减标准—“到2017年,上海、江苏、浙江的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而安徽省是要求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问题导向,明确28项重点任务

根据问题导向,“细则”明确了28项重点任务。其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是重中之重。从控制目标看,到2017年底,江浙沪均要实现“负增长”。为此,江浙沪将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逐步增加接受外输清洁电力比例,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在2015年前,江苏和浙江的城市建成区要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也给出了具体时间表和任务书。长三角区域将逐步设置“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实施“产能减量置换”,二氧化硫等环保指标也必须“减量替代”。江苏、浙江要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布置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江苏要再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50万千瓦。

在防治交通污染方面,要求再次加码:长三角区域要率先实施更高要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江苏和浙江自2016年起将实施汽柴油国V排放标准;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大,2017年底前,长三角区域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并再淘汰一批老旧车辆。据了解,年底前江苏就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40.7万辆,位居三省一市之首。

联防联控给出“协作清单”

记者了解到,三省一市的协作首先体现在“空气污染预警标准的统一”上。过去各地污染预警标准不一。后来,上海先制定了一套预警系统,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蓝、黄、橙、红四个级别,红色为最高级别,蓝色为AQI达到200以上,黄色是超过300,橙色为超过400,红色为达到450以上,目前江苏已经按上海的标淮调整到位。

协作还体现为建设一个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区域预警平台。据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介绍,目前正在以上海为主体、三省协助、环保部支持下,建设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报中心和各分中心(一期),本年度将基本建成。平台建成后,将像报天气预报一样来报空气质量状况。

此外,还包括机动车环保标志的区域互认。据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建琳介绍,目前我省正在推广南京的环保标识电子卡,黄标车闯禁区将被自动记录。未来,长三角区域有望全面推广。“通过环保标识互认,长三角地区可以对污染车进行异地处罚。”

那么,五年能否实现长三角空气质量的“明显好转”呢?记者注意到,翟青持“有信心”的态度。他特别公布了去年一季度和今年一季度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相关数据的比较,从平均达标天数的比例看,提高了5.1个百分点;PM2.5季均浓度下降了10.4个百分点;PM10下降了10.3个百分点……“这充分表明,通过积极作为,空气质量是可以得到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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