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是低碳清洁环保经济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热力,是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替代燃煤锅炉供热的重要方式。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是由农林生物质原料(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等)经物理压制形成的棒状、块状、颗粒状燃料,在生物质专用锅炉里燃烧,产生清洁热力,用于工业及民用供热。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具有清洁环保经济适用的特点,一是技术比较成熟,成型燃料生产工艺简单,专用锅炉一般为炉排锅炉或循环流化床锅炉;二是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少,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烧排放SO2浓度比天然气还低,安装除尘设施后锅炉烟尘、氮氧化物排放达到轻油排放标准,以林业剩余物为主的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天然气标准;三是经济可行,当天然气价格超过3.5元/立方米时,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就能显示出成本优势,特别是工业供热,每吨蒸汽价格比天然气低100多元,不需政府补贴;四是分布式供热,直接在终端消费侧替代燃煤供热,分散布局,运行灵活,适应性强,满足多元化用热需求。
我国生物质资源丰富,替代燃煤锅炉供热的市场空间较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已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和条件,发展潜力较大。可作为能源化利用的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以及林业剩余物资源量每年约4亿吨标煤。据统计,我国65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约46万台,总规模约430万吨/小时,作为替代燃煤锅炉的清洁供热方式,即使替代2%,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即超过5000万吨。目前,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800万吨,在经济比较发达、化石能源比较缺乏的广东、江苏等地区,已初具规模,形成了市场化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的商业模式。
国家能源局将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作为应对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抓紧建立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生物质能供热。制定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的思路、定位、目标、任务和措施。将生物质能供热纳入能源行业管理,制定项目管理指南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环保及其他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建立生物质锅炉大气排放标准及相应的环保监测体系,完善财税和电价优惠政策。组织生物质锅炉供热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相关产品、设备和工程建设标准。以防治大气污染任务较重、淘汰燃煤锅炉任务较急的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重点,组织编制生物质能供热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市场。今年启动一批示范项目,建设200个工业供热和100个民用采暖项目,大力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防治大气污染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