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使电厂循环流化床机组NOx 排放浓度应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现有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脱销。
目前改扩建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启动,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工程
(2)概况:
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现有的锅炉设备间的闲置部分拟对现有2台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SNCR脱硝工艺进行脱销。本项目建设完整的SNCR联合烟气脱硝系统(包括还原剂系统、还原剂输送系统、还原剂计量分配系统、还原剂喷射系统、控制系统及其附属系统等)。
工程总投资1320万元。施工期预计11个月。
本项目为脱硝工程,本身为环保工程,污染物主要排放来自脱硝装置随烟气外排的氨气(氨逃逸)、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氨气、设备运行噪声及施工期间噪声、扬尘污染等。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拟建项目达标排放的可行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大气、噪声等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本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东电沈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路26号 邮编:110024
电 话:13019368001 E–mail: syrdc_sjb_cgz@sohu.com;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邮编:110015
电 话:024-24533521 E–mail:syhkyhp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