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热电厂增加供热能力项目锅炉及其烟气的脱硫、脱硝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2013-12-17
开标时间:2014-01-08
投资金额:3000万元
一、项目名称:乳山市热电厂增加供热能力项目锅炉及其烟气的脱硫、脱硝系统采购
二、项目内容:
1、概况及范围:乳山市热电厂增加供热能力项目工程,位于乳山市区西外环路西,海河路西端路南,本次对两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和两台75t/h中温中压蒸汽锅炉及其烟气脱硝、脱硫系统进行采购,招标内容含以上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两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和两台75t/h中温中压蒸汽锅炉采购;
第二标段:锅炉烟气脱硝系统采购;
第三标段:锅炉烟气脱硫系统采购。
2、供货及安装完毕时间:
第一标段一台热水锅炉和一台蒸汽锅炉供货完毕时间为120日,余下一台热水锅炉和一台蒸汽锅炉供货完毕时间为180日;
第二标段一台热水锅炉和一台蒸汽锅炉的烟气脱硝系统供货及安装完毕时间为150日;余下一台热水锅炉和一台蒸汽锅炉供货完毕时间为180日;
第三标段一台热水锅炉和一台蒸汽锅炉的烟气脱硫系统供货及安装完毕时间为120日,余下一台热水锅炉和一台蒸汽锅炉供货完毕时间为180日。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向东13521994340 第一标段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第二、三标段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2、第一标段生产企业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第二、三标段具有环境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与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3日7:3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若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起止时间:2014年01月08日08:30至09:00。
七、开标时间:2014年01月08日09:00。
联系人:向东13521994340
手 机: 13521994340
电 话:010-58468400 51396132
传 真:010-5139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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