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了督查中发现的72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其中包含23家能源企业。
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督查,重点抽查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个地市,发现72家企业存在91个环境违法行为,114家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
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陕西黑猫焦化有限公司、尼勒克瑞祥焦化有限公司、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和新疆哈密屹利煤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石化、煤炭企业被通报。
涉及的13家电力企业分别是内蒙古国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清源水煤浆热电有限公司、鸿山热电有限公司、临清县三和自备电厂、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热电厂、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电厂、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发电厂、韩城矿务局煤矸石电厂、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和中铝集团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
环保部已责成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对这些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