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能源央企11月1日起环境数据直报环保部9月24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和神华集团8家能源央企自2013年11月1日起将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环保部。报送对象主要包括列入环保部发布的年度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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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能源央企环境数据将直报环保部

2013-10-08 09:41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整理 

8家能源央企11月1日起环境数据直报环保部

9月24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和神华集团8家能源央企自2013年11月1日起将环境统计数据直报环保部。

报送对象主要包括列入环保部发布的年度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的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其中,废水方面主要包括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废气方面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水处理厂主要包括处理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环保部同时要求上述8家能源央企要督促所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时做好数据报送等工作,直报对象报送环保部的数据应与提供给集团公司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40个城市建成国家环境监测点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

这位负责人表示,包头、鄂尔多斯、营口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目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本地相关网站或媒体,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空气质量评价。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年初,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列为2013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力加以推进。3月初,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明确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的主要目标、实施范围、实施安排、技术培训、数据联网、信息发布要求等。3月下旬, 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环保部细化京津冀鲁控煤目标

环保部日前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在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对京津冀地区煤炭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作出细化。

昨日(9月22日),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在环保风暴之下,沿海及京津冀地区火电项目受限的同时,新建燃煤电厂将向晋陕蒙宁等煤炭产地转移的趋势已经越加明显。

煤炭大省山西省还获得部委支持,在获得国家能源局下放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核准权后,山西在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电基地规划建设低热值煤电厂。

控煤目标细化

日前,国务院颁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十大方面规划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其中涉及煤炭行业的主要措施包括压缩下游高耗能行业落后产能、控制重点污染地区耗煤量;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日前,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其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目标被细化,北京市净削减原煤1300万吨,天津市净削减1000万吨,河北省净削减4000万吨,山东省净削减2000万吨。

中煤远大咨询中心分析师张志斌向记者表示,此次出台的控煤目标其实并不算严格,因为2012年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约为66.5%,要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降低1.5个百分点即可,不过针对出台的消费量控制目标是否能够切实达到还存疑问,因为此前在焦化行业、钢铁行业都提到控制产能的问题,但效果并不理想。

火电厂西移加速

张志斌向记者表示,在《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后,对于沿海及京津冀地区的常规火电机组的布局的限制就已经开始,“只能建超临界机组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所以常规火电机组从沿海省份撤退往煤炭产地集中的山西等煤炭产地转移的趋势确实是存在的”。

据悉,长期以来,东部、南部沿海省份是火电厂聚集的地区,而煤炭资源丰富的中西部省份并非电力消费大省,在我国形成了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局面。

而在 “控煤”政令逐步颁布之后,电厂西移似乎已经成为环保风暴之下的趋势。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佑国的话称,表现在火电布局上,新建电厂将向晋陕蒙宁等资源地区转移,增加坑口电厂数量,鼓励发展煤电一体化。由输煤向输电变化,这也是资源地区一直争取的政策。

而在电力企业方面,国电集团总经理陈飞虎此前在谈起火电结构优化时表示,沿海地区会更多地发展清洁高效的大型煤电项目,控制燃煤消耗,同时布局气电;而在内地,会更多拓展西部煤电基地项目,加强煤炭运输通道、特高压外送电项目的建设。陈飞虎还透露,“除了极个别的电厂,60万千瓦以下的项目今后都不上了,要重点发展60万千瓦以上大容量的超超临界机组。”

在地方政府方面,山西省在出台促进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20条措施 (煤炭20条)之后,再次出台“低热值煤发电20条”。

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同意委托山西省核准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此为国家首次把能源项目核准权限委托省级政府。之后山西省与五大发电集团等大型电力企业签订协议时,便涉及比较多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彼时,与大唐、华电、中电投等电力企业签订建立低热值煤发电合作项目的信息在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几乎都有显示。

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申报启用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申报系统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环境保护部将于2013年9月1日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申报系统。

《公告》明确,建设单位可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首页,点击“环评验收申报”栏目,注册并提交建设项目(核与辐射项目及涉密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到申请后,环境保护部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审查。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予以受理,并在系统生成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将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在系统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

《公告》要求,建设单位在提交外网申请的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9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要求寄送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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