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兰州市将对三大电厂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并建议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如有偷排、超排现象一律实行上限处罚。
2013年9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兰州市将以近郊四区为重点区域,采取驻厂监察、驻区监测和督查巡查等措施,重点做好工业污染源、生活燃煤面源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环境监管及环境监测工作。自10月15日起,对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兰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实行24小时驻厂监察。兰州市将对三大电厂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上限处罚,对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每天不少于1次的重点巡查,督促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偷排、超排的一律实行上限处罚。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或市环保局带队,抽调工信、公安、环保、建设、城管执法、质检、工商等部门工作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评代表和环保志愿者,每月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部门联合执法,分区域分时段进行综合执法。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并纳入考核指标,为督查考核提供依据。兰州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共同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督查等相关工作,包括机动车尾气检测、尾气超标车辆处罚和卡口管控、路检路查等工作。(首席记者 丁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