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绥电公司)的委托,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2 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CSIE13013050
招标内容: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2 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
工期:
#2 机组停机时间 2014 年1 月1 日 -2014 年6 月30 日。要求 2014 年4 月30 日具备锅炉通风条件。
#1 机组停机时间 2014 年8 月1 日 -2014 年12月31 日。要求 2014 年11 月20 日具备锅炉通风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相关的证书;从事特种作业的相关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 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在近 5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2 台10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安装且投运后运行状态良好的施工业绩。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3 年9 月10 日- 9 月17 日,上午 8 :30 ~11 :30 ,下午 13 :30 ~ 16 :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08 室)。
从 2013 年 6 月 1 日起 ,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 ,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 1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设备名称和包号、法人代表授权书、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2 )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 3 )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 4 )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 元 / 套,文件售后不退。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
投标截止日期:2013 年10 月9 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 ) 。
开标日期:2013 年10 月9 日上午9 :30( 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611 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10 室)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招标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联系人: 国成江 刘天吉
联系电话: 0429-6612076/5026 传 真: 0429-6612072/504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01 室
邮 编: 100007
公司电话: 010-58134655 、58134654
公司传真: 010-58132347
联 系 人:李晨、靳晶晶
邮 箱: lichensh136@126.com( 如座机无人接听,可邮箱留言 )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 lichensh136@126.com ,同时提供可编辑 word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