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了解到,9月份环保部门出台新规,要求第一时段实施之日起,所有排污单位限期半年完成治理。岛城40余家重点企业正式启动废气污染治理。据悉,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同一企业年度内第4次出现超标排污的污染源,将由辖区环保局或环保分局局长包案负责解决。
岛城完成88个废气治理项目
据悉,岛城40余家重点企业正式启动废气污染治理。今年,全市一共计划实施316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目前累计完成88个,在建24个。
据介绍,华电集团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是省内第一家电力机组脱硝设施建成运行的企业,继3号机组脱硝设施投入运行后,4号机组脱硝设施也于今年7月26日完成环保验收,1号机组脱硝设施计划今年10月完工投运,2号机组脱硝设施计划2014年上半年投运。此外,该公司积极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了完善,脱硝设施建成及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后,该公司废气排放不仅可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还能够满足今后拟实施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作为岛城供热行业的龙头企业,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实施“烟气净化工程”,污染物治理效果显著。2012年到2013年上半年,共投入7300万元进行脱硫设施升级改造,脱硫效率均达到90%以上,实现了烟尘达标排放。为治理扬尘和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今年计划投入100万元,继续对福利院供热站的炉渣处理及运输通道实行全封闭,以减少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今年上半年,投资362万元的电除尘改造完成,改造后除尘效率提高到99.7%以上,同比工频电源效率提高20%左右。
青岛啤酒二厂近年来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污染排放作出了积极努力,今年除了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外,还新上了天然气、沼气锅炉,取得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成效。
超标四次辖区环保局长负责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日前正式发布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六项环保新规,并于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据介绍,为实现全省在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环保部门拟利用8年分四个阶段,逐步实现由行业标准向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渡,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标准的衔接,消除火电、建材、钢铁等领域的“高污染行业排污特权”。从新标准第一时段实施之日起,对所有排污单位限期半年完成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实施限产治理,限产治理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或面临停产。
按照青岛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到2016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比2012年分别下降12%、18%、20%。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稳定达标,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可吸入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75微克左右。灰霾天数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全市范围内国控、省控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源、直排海污染源、石化区污染源等重点污染源出现违法超标排污的,由所在辖区环保局实施领导包案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对同一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能力可以满足达标排放需要,但年度内2次超标排污的,由辖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包案解决;当被包案企业第3次出现超标排污时,转由辖区环保局副局长或监察大队大队长包案解决;对同一企业年度内第4次出现超标排污的污染源,由辖区环保局或环保分局局长包案。辖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包案期间,由市监察支队负责相应片区的副处长配合包案;辖区环保局副局长或监察大队大队长包案期间,由市监察支队负责相应片区的处长配合包案;对包案2个月内未能解决超标排污问题的,由市监察支队分管相应片区的副支队长包案解决,必要时由支队长包案或提报市局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