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通报的2012年度考核结果中,儋州市、 东方市、昌江县、陵水县、乐东县因未完成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目标,澄迈县因未完成氨氮总量减排目标被通报,并对这6个市县未达标的原因、如何整改和整改期限提出明确要求。对减排工作整改进展缓慢的,认识不到位的,省减排办将对其环评限批。
《通报》指出:儋州市因金路水泥厂未批先建、未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脱硝设施,造成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东方市因东方电厂1#和2#机组综合脱硝效率较低,脱硝设施改造缓慢;陵水县因机动车增长过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和定期检测率偏低,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昌江县因华润水泥3#号线脱硝设施未正常投入运行和华盛水泥4#号新建生产线排放量增加,造成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减排计划;昌江罗牛山(000735,股吧)畜牧有限公司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乐东县因机动车增长过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和定期检测率偏低,导致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此外,以上5市县还存在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偏低,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偏低等问题。
澄迈县未完成氨氮总量减排目标因澄迈老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滞后,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金江污水处理厂设备损坏严重,中控系统处于瘫痪状态,运营管理较差;此外,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脱硝设施及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没有完成,脱硫设施没有投入运行;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海南省金牧园实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养殖废弃物没有全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偏低。
《通报》对以上6市县都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的最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