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后,陕西省迅速行动,多管齐下科学施策,“用猛药”、“出重拳”、“用重典”,强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陕西省委、省政府把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部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省委书记赵正永与省长娄勤俭多次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反复强调:要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把治理成效作为检验科学发展最直观的指标,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要求全省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协调联动,切实打赢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仗。赵正永书记和娄勤俭省长还亲自主持召开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题会议,听取有关专家、地市一把手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分析问题、研拟对策,对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省上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市(区)政府也积极跟进,相应成立了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行动迅速、部署到位
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治理形势,陕西省以构建“生态陕西”为行为准则,积极创新与思变更为严格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制定一系列方案措施,明确大气污染物治理的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和对策措施。一是出台《陕西省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确定了到2015年、2020年、2030年分阶段的环境质量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启动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二是制定《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明确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提出采取34项工作措施,使大气环境治理的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保障更加有力。三是出台《陕西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明确重污染日污染等级及采取的相应对策,以确保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四是实行最严格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制度。省委、省政给各设区市下达了2013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浓度考核指标,在保留原有二级天数和总量减排考核指标的同时,新增PM10、PM2.5、SO2、NO2、降尘强度四项考核指标,让人民群众能最直观的感受到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状况。五是下发《关于严禁在各类庆典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和问责机制,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汉中等市均未发现焚烧秸秆火点。六是出台了《陕西省机动车污染减排管理办法》、《陕西省淘汰注册营运“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机动车排污防治工作。七是积极推进《陕西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进程,《条例》将罚则部分作为重点,突出出重拳、用重典、铁腕执法的内容,让肆意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个人不敢、也不能以身试法。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已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该条例有望于年内出台。
三、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一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以陕西省关中地区为重点,对以西安为中心的100公里内和200公里内的大气污染源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做到摸清家底、有的放矢、分类治理。
二是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5市计划年内拆改480台,截至6月底,已完成399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完成计划任务的83%。其中,西安市已拆除340台,占全省拆改任务的71%。
三是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各地积极落实机动车补贴措施,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截至目前,西安市已抽检机动车10313辆,查处超标车2541余辆、冒黑烟车563辆,淘汰黄标车8415辆。
四是陕西省环保厅牵头起草了《陕西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抓紧启动全省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
五是陕西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天然气公司与有关市(区)就加快天然气推广工作进行了会商研究,正在研究具体的支持、激励政策。
四、铁腕执法、铁面问责
陕西省始终坚持对环境违法“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强监督检查和环保专项执法工作,重拳出击,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上下互动、通力合作保护环境的强大社会力量。
一是 “查”。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采取暗查、专项检查、联合督办等形式,重点加强对PM2.5重点监控区域、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机动车、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燃煤锅炉、30万千瓦以上火电、夏季秸秆禁烧、纳入脱硝工程改造的水泥企业,以及各市辖区内火电、水泥、煤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遏制了环境污染继续恶化的趋势。特别是在今夏的秸秆禁烧工作中,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放弃节假日,积极投身到一线的禁烧巡查中,用过硬的工作作风和措施严密堵死焚烧秸秆的漏洞,确保了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是“曝”。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和处罚力度,先后对6起严重环境问题予以媒体曝光,要求凡是媒体曝光的污染问题,除停工整改,高限处罚外,必须完全整改到位,否则不得开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和处理结果。启动了“陕西环保公众监督互动平台”,公众可随时随地将所拍摄到的环境污染事件,包含图片、视频、文字实时上传至陕西环保公众监督互动平台中,使污染无处遁形。
三是“治”。对柞水县小岭工业区、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渭南市富平县石灰土立窑环境污染问题、陕西陕焦化工公司大气污染问题等13起环境违法问题实行省级挂牌督办;以现场办公会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推进会的形式,就有效落实国家和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向中省各大发电公司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国电西北分公司脱硝改造进度缓慢问题、榆横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问题和兴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缓慢,生活污水污染渭河问题实行环保限批,并约谈其相关负责人;致函西安、咸阳市政府,要求对73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关闭。营造了震慑违法、鼓励守法的浓厚氛围。
五、着眼长远、注重治本
陕西省坚守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主体战略,以环评“控制闸、调节器、杀手锏”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执行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启动最严格的问责,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污染排放。一是主动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为保证省上韩国三星、神华陶氏等56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陕西省环保厅实行厅领导分工包抓制度,按照有关产业布局和规划要求,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指导投资主体开展项目环评,组织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预评估,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发展转型。二是重新审视陕西省“十二五”规划,综合考虑大气污染治理等因素,优化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布局,出台陕西省关中地区差别化环境准入目录。三是严格控制燃煤污染,严格限制非电燃煤设施审批,规定新、扩、改建的燃煤设施必须同步建设高效除尘及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四是对关中地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12类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污染或产能过剩产业实行“项目限批”,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同时推行项目环保监理制和跟踪指导服务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源排放。五是全力抓好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作,西安市计划搬迁24户政府引导性搬迁工业企业,并力争到2015年实现二环内无污染企业,实现工业集约化、污染减量化发展。
通过实施一系列有力措施,以西安市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PM2.5月均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据监测统计,截至6月底,按照国家新标准考核,西安市优良天数达到57天,完成全年105天任务的54.3%。6月份PM2.5月均值比今年最严重的1月份下降了78.64%,已退出全国空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行榜后十名,与4月份相比,空气质量提升18位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