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工作很到位,尤其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的工作做得很细,也很扎实。” 6月4日,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监察部副主任朱天文对牡丹江电业局营业及电费部营业三所负责人衣春生说。
6月4日下午3点,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监察部副主任朱天文率领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一行4人,在牡丹江电业局纪检委书记王昕等3位纪检干部的陪同下,对牡丹江电业局营业及电费部营业三所对两个一号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这个所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和省公司党组两个一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加强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践行“四个服务”宗旨、廉洁从业、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所贯彻“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时,一是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二是规范工作纪律管理。三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五是努力践行服务宗旨。
该所在对两个一号文件的落实中,有针对性地加大了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力度,结合“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窗口单位的评比活动,通过“接地气、连民心”主题活动,不断完善和推进供电服务及行风建设常态运行机制,强化了对“新三个十条”的学习,全员签订了优质服务责任状、内部服务责任书,在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同时,从细节上规范了服务行为。我们还以供电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以及供电服务提升工程为主线,开展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督专项行动”,推出了“温馨提示”进社区等服务新举措,继续开办“爱心超市”,设立了客情日记,完善了特殊客户服务档案,通过定期召开客户监督员座谈会、深入辖区走访客户,倾听客户心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知民情、连民心、解民忧。受到了客户的赞誉,树立了企业的社会形象,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