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牡丹江电业局电能计量中心从七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体系完善工作。
该中心在遵循工序上进行考评,对归口管理业务进行考评。在考评时,增加工序服从逆向评价环节,对自评、互评时应考评而未进行考评的情况纳入考评责任人漏考评双倍考核事项,对月度考评扣分超过总分10%的部门评价责任人和向其它部门提出考评意见经核实确认的个人给予基准分上限范围内的奖励加分用于抵扣个人被扣分值,提高部门、个人间相互协作、监督能力。
以月度绩效考评得分和季度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分区主要因素,分区后分别给予奖励和考核。对借调、实习人员和员工带薪年休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人员的考评、分区方式进行了明确,确保了考评的公平、公正。对结果应用方式进行调整,在月度、季度奖惩和年度积分应用、薪岗调整应用总体不变情况下,根据员工绩效考评情况和收集意见情况,对重复考核事项对员工绩效结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将岗位流动、末位淘汰等大部分员工认为过重的考核进行了适当调整。
该中心还结合营销辅助业务外包工作的开展和安全责任制到位标准的修编,组织修编各岗位绩效评价细则,提高考核依据适用性:在不改变绩效沟通监督“两头抓”,评价考核“双认可”的前提下,明确了绩效申诉方式、申诉期限、处理期限,减少绩效争议可能,提高争议事项外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