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全面落实省市公司和鄢陵县纪委有关严禁动用公车参与扫墓的要求,切实杜绝公车私用,4月1日,鄢陵县电业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强化“铁律”,严禁在清明节期间用公车进行扫墓。
一是公司纪委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六项禁令”等有关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严守铁律。二是清明节期间,除应急值守工作和对外交流活动可以动用公车外,公司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入库。三严格落实车辆管理使用审批制度,任何车辆因公外出,必须经当日带班领导批准后,门卫见派车单方可予以放行。要求严格执行“四项禁令”即: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行车,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实行“五不准”即: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不准用公车参加婚嫁事宜;不准私自用公车学习驾驶;不准公车停放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准损毁公务用车标识。四是公司监察审计部、局长工作部要联合加强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与电话。对公司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一经查实,将依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着力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风尚,筑牢公司廉政“防腐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