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内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中电联: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防范燃气发电机组设备损坏事故,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水平,按照2013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电力监管工作安排,我会制定了《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2月25日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水平,防范燃气发电机组设备损坏事故,按照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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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印发《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2013-03-04 15:07 来源:电监会 

关于印发《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内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中电联: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防范燃气发电机组设备损坏事故,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水平,按照2013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电力监管工作安排,我会制定了《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25日

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水平,防范燃气发电机组设备损坏事故,按照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遏制燃气发电机组事故多发为重点,以提高设备本质安全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燃气发电机组可靠运行水平,防止检修维护不及时、运行控制不力、异常情况处理不当或非正常运行方式等引发设备损坏,杜绝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任务

着重解决燃气发电机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落实措施,加强设备运行、检修和技术管理,强化设备状态监测、诊断和分析,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着重解决压气机故障多发问题。认真分析燃气发电机组压气机故障多发原因,特别是动叶片腐蚀以及静叶片裂纹等问题,完善设备安全监测手段,加强设备更新改造和压气机进气过滤系统运行维护,防范压气机损坏事故。

(二)着重解决燃烧器和热通道故障频发问题。针对燃气发电机组频繁启停增加火焰筒热障层脱落、鼓包变形和破裂等故障概率的现象,合理控制运行工况,提高检修维护水平,防范燃烧器和热通道损坏事故。

(三)着重解决燃气发电机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燃气发电机运行中出现转子严重损坏事故以及定子存在的励侧引线绑扎处磨损和汽侧槽口外铁芯松动、磨损等薄弱环节,加强设备管理,严格质量控制,防范燃气发电机损坏事故。

(四)着重解决燃气系统泄漏爆炸问题。加强燃气系统泄漏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强化对燃气调压站系统、前置站等燃气管系的燃气泄漏探测,做好在役地下燃气管道防腐涂层的检查维护,防范燃气泄漏引发爆炸事故。

三、重点内容

根据燃气发电机组设备和系统构成,逐一开展以下几方面安全检查工作:

(一)核查资料台帐。核查设备台帐、技术资料和图纸以及设备异动记录等是否与实际相符,有关运行、检修试验和技术监督记录、台帐、报告等资料是否完整,设备缺陷管理、质量标准和检修作业标准是否完善。

(二)巡查安全状况。现场巡查设备及系统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并及时消除,设备安全装置及附件是否齐全完整,设备连接、紧固部分是否牢固,有关辅助系统是否正常,监测装置和检测仪器仪表是否准确,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

(三)检查运行状态。检查设备运行中温度、压力和电流、电压以及振动、摆度等参数是否在规程规定范围,设备运行状态指示是否正确,联锁、保护等装置是否完好、定值是否正确并按规定投入,紧急处理装置是否经试验正常。

(四)督查防范措施。重点督查燃气轮机超速、燃气轮机轴瓦损坏、燃气轮机轴系断裂、燃气系统泄漏爆炸、燃气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损坏、燃气轮机叶片损坏等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2-3月)。深入分析近年来燃气发电机组发生的事故,掌握了解燃气发电机组安全运行情况,印发《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部署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行动。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本单位(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9月)。燃气发电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运行情况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本系统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生产检查,于行动结束后将总结材料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4-5月份,电监会派出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做好燃气发电机组安全调研和检查工作,6月底前以安全监管报告形式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安全监管局。8-9月份,电监会组织开展燃气发电机组安全专项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11月)。各单位根据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五、监管事项

(一)监管范围。华北、华东、华中、南方电监局和山东、浙江、江苏、福建、河南电监办所辖区域和省份。

(二)监管对象。燃气发电企业。

(三)监管方式。发电企业全面自查,派出机构重点抽查,电监会组织专项督查。

(四)工作成果。

1、编制发布《燃气电厂运行安全专项监管报告》。

2、开展燃气发电机组可靠性分析,编制燃气发电机组可靠性分析报告。

(五)整改措施。约谈事故单位,出具监管意见书或整改通知单,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和问题整改,对典型设备事故进行通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

(六)重点督查省份和时间安排。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监管重点督查省份为广东省,时间为8-9月份。

(七)重点督查工作力量组织。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由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与督查地派出机构共同组织,并邀请电力企业专家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燃气发电机组因节能环保、运行灵活、启动快且启停方便在电网调峰调频中发挥重要作用。各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发电企业要认真分析燃气发电机组运行中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并重点解决,保障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派出机构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时段,组织好专项安全监管工作,将专项监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将燃气发电机组运行安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统一部署、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燃气发电机组安全管理水平。

(四)及时总结,抓好宣传。各单位要总结好的做法,宣传典型经验,学习借鉴,积极推广;披露存在问题,曝光典型事故,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未然。要发挥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促进设备整治工作全面有效落实,促进设备缺陷和隐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建立。

抄送: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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