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近日就《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煤炭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划定各地煤矿企业的规模门槛,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修订稿并提出,要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支持煤炭产运需三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鼓励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企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修订稿称,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煤企改革具体包括,在神东、陕北、黄陇(陇东)、宁东基地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重点建设一批千万吨级矿井群;晋北、晋中、晋东基地适度新建大型现代化煤矿;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基地限制1,000米以深新井建设;蒙东(东北)基地优先建设大型露天煤矿;云贵基地加快建设大中型煤矿,大力整合关闭小煤矿;新疆基地作为中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
同时,修订稿亦对重点产煤区域的年产量提出要求,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北部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区、市)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
另外,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还将积极推进煤炭交易方式转变,构建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煤炭市场为补充,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并研究建立煤炭期货市场等.
此前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将国内煤炭产能控制在41亿吨,产量控制在39亿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此前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煤炭产量36.6亿吨,较上年增长4%左右,增速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煤炭库存居高不下,2012年末煤炭企业存煤8,500万吨,同比增加3,120万吨,增长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