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欧洲议会能源委员会通过一项决议草案,建议加快落实欧盟核反应堆压力试验经验反馈。
工业、研究及能源委员会(ITRE)在阿玛利亚·萨托利的主持下通过该决议,其中48票支持、5票反对、7票弃权。
欧洲议会议员将就核安全议题于2月6日在全体会议上进行辩论,次日就决议草案进行投票。
根据该决议,核电运营商需负担欧盟131台核电机组的全部安全扩容费用,费用预计将达250亿欧元(合340亿美元),每座电站平均花费约1亿9千万欧元(合2亿5千6百万美元)。同时,委员会也提议2013年底将提出核保障与核责任议题。
萨托利表示,“此项决议须作为现行核安全指令准备工作的基准,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基准”。
她指出,“核能对于当下的欧盟是很重要的现实问题,而我们对此次压力试验的大力支持则表明欧洲议会把安全和能源安全的联系看得十分重要。”同时,萨托利又补充说,“我确信,欧盟众成员国将采取切实行动推进试验成果,并迅速适应所适用的最高标准。”
压力试验
为应对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欧盟要求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大纲由核电运营商进行安全评估,由国家监管机构进行审核,结果报告经同行评审流程。最终版报告由独立欧洲核安全监管组于2012年四月签署背书。
压力试验结果经审核后,报告草案遭泄露,引起欧洲媒体广泛关注。几天后,即2012年10月,欧盟委员会宣布,虽然几乎每间电站都有改善空间,但欧洲核电站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能源委员会委员甘瑟·奥廷根展示了报告的结论,并认为欧洲核电站的情形“总体令人满意”。
试验并未显示欧洲任何电站需因安全问题关闭,但指出了一系列技术方面有待提高的内容。一些电站需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下:严格遵守和使用地震和洪水风险计算标准,现场抗震设施需安装或升级,未配备安全过滤排气系统的电站需补装,“即使面对大面积灾害时,也应安全存放”为应对重大事故的设备,及事故工况下主控室不可用时需要有应急备用控制室。
委员会审核了现有欧洲核安全法律框架,表示将于2013年初对核安全指导框架进行升版,重点关注核安全要求、明确核监管当局的作用及权力,以及透明度与监督。委员会计划携手国家监管机构于2014年6月就委员会成员国对压力试验建议的执行情况发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