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山西电监办联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2012年度燃煤电厂烟气脱硝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山西省29家火电厂,共计53台列入2012年度脱硝治理计划机组的脱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据了解,此次由电力监管派出机构与地方环保部门联合发布此类通报,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
《通报》显示,2012年,山西省多数发电企业能够积极落实资金,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脱硝设施建设,但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工作推进缓慢,脱硝工程未能完成的情况。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在列入年度脱硝治理计划的机组中,已完成脱硝设施建设任务的机组25台,完成部分脱硝设施建设任务的机组21台,未完成脱硝设施建设任务机组7台。所涉及企业中,13家企业未能完成脱硝设施建设任务。
按照此前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关于下达山西省燃煤电厂烟气脱硝限期治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根据电网平衡情况,给予未完成或部分完成脱硝治理的机组压减发电计划的处理意见,同时给予相关发电企业停止受理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指标申请和环保审批的处理意见。
据介绍,《通报》的发布进一步推动了山西省发电企业加快脱硝治理的进度,同时树立了电力监管机构监管权威。下一步,山西电监办将在提高电力企业责任意识,规范电力企业行为上不断探索有效监管手段,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