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至27日,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沙沱水电站建设工地组织召开《沙沱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连煜、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刘绍平、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杜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工张德见、环境保护西南督察中心高工刘高源等出席会议。
26日上午,专家组一行在乌江公司(贵州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主任纪进旭、水电科高工张应刚、沙沱电站建设公司总经理梁英、工程管理部、机电物资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建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沙沱水电站施工区厂房、砂石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和平村移民安置点、淇滩镇移民安置点及业主营地。详细了解了沙沱水电站工程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社会环境、移民安置等方面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26日下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召开了《乌江沙沱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
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铜仁市环境保护局、沿河县环境保护局、思南县环境保护局、德江县环境保护局,项目设计、环评及其环保监理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水保监理单位贵州华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沙沱电站建设公司,“调查报告”编制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以及4名特邀专家,共3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与特邀专家在听取了沙沱电站建设公司关于工程建设进展、环保水保措施实施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以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调查报告后,与会专家、代表经过热烈讨论和认真评议,形成了“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专家组意见:乌江沙沱水电站工程在设计、下闸初期蓄水阶段施工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部分已结束或阶段结束的施工迹地实施了生态恢复,按环保要求与思林电站合建鱼类增殖放流站并开展了增殖放流。项目业主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调查报告》编制依据充分,调查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确定合理、明确,调查内容全面,方法基本可行,提出的验收调查结论可信。
技术审查会专家评议认为,乌江沙沱水电站工程下闸蓄水阶段环保手续较为齐全,工程基本具备了下闸蓄水的环保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