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长垣县电业局组织各基层单位人员集中学习《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这是该局开展学习宣贯《条例》活动的缩影。
据悉,自《条例》正式颁布后,长垣县电业局利用11月份学习宣传月的有利时机,以“三个深入”相结合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
深入学习。该局将《条列》的学习纳入各部门日常学习范围,通过集中学习、开展讲座、以考促学等方式,强化干部职工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
深入宣传。该局利用局内部网、宣传栏、电子屏、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全面宣传。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与广大客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交流。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讲解《条例》内容,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与义务,有效规范供用电秩序,维护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
深入结合。该局结合农电三年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把《条例》作为业务技能学习的内容,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营业普查、客户走访活动,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