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称,三一重工否认起诉奥巴马,在今日三一集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媒体对于此次高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作秀质疑。三一集团向文波作出澄清,表示不是在炒作,也不是在把事情闹大。“我认为尊严比金钱重要。如果说我们受到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忍气吞声,我认为这不是我们三一人做事的方法。”

向文波在会议上表示,其写过一篇微博(见上图),是澄清事实,起诉奥巴马总统的不是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而是三一集团的管理企业。我从来没有说过,公司也从来没有说过,我们没有起诉奥巴马。在这里我还要说明一下,还要请各位记者注意,一定要认清三一集团和三一重工的关系,现在很多人混为一谈。事实上三一重工是一家上市公司,是三一集团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是一个独立的上市公司,不是一回事。这次我们所说的风力发电,也是集团下面的非上市资产,所以我讲的这个话不知道我说明白没有,我希望下次记者写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第一,我们从来没有否认过三一起诉奥巴马和奥巴马政府。第二,三一集团和三一重工不是一回事。
查阅此前对于三一起诉奥巴马的相关报道: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有媒体报道其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事发布声明,称该消息不准确,对于诉讼,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
三一重工表示,目前三一集团及 Ralls Corporation(下称Ralls公司) 针对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及奥巴马总统提起诉讼的举措,均按照美国相关法律和制度进行,三一重工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参与。
三一重工称,Ralls公司是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一集团)的关联公司,在美从事风电业务的投资与建设,与三一重工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也不是三一重工的子公司。
对于风电业务的投资与建设,三一重工表示,三一集团旗下所有风电业务均属于集团未上市资产,三一重工是一家主业为工程机械的A股上市公司,未参与风电领域的任何业务。
此公告的发布方为三一集团成员公司三一重工,三一集团至今并未就此发布声明。负责为Ralls公司代理此案的律师未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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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集团美国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先生在会议上补充解释:三一集团和三一的Ralls在美国起诉奥巴马,不是自己选择奥巴马作为起诉对象,让他成为一个很高调的行动,而是因为就像吴总刚才跟大家介绍背景的情况时候谈的,是风电项目最后被禁止的这个命令是由奥巴马总统签署的,法律上来讲就是,因为我们对奥巴马总统签署的命令认为他违反了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此有异议,我们要通过法律解决这个问题,相关的当事人,一边是Ralls,另外一边就是奥巴马总统作为总统令的签署人和他下属的政府的对应机关CFIUS。所以如果说要有什么高调的话,那是因为奥巴马总统本身就是一个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大家比较关注,但是在美国而言,我认为作为一个法制国家,实际从老百姓告总统、企业告总统,并不是第一次。只是说这个案子,在CFIUS的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公司,我认为三一集团和Ralls本身并没有像你说的要炒作这个事情,把风机建起来、卖出去谁愿意这么高调呢。

向文波声明:“我们不是炒作,并不是我们要把这个事情闹大,把奥巴马扯上来,不是这个意思,是因为没有办法,因为是奥巴马总统签署的。刚才很多朋友说三一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我想对这个案子我们是这么看的,首先结果无法预料,但对这个事情的态度肯定要,就是我们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所以当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什么态度处理,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这是过程比结果重要。”
向文波表示:“我认为尊严比金钱重要。如果说我们受到了这种不公正的待遇我们忍气吞声,我认为这不是我们三一人做事的方法。对我们来讲根本不成为一个问题,所以我觉得维护中国企业、维护我们三一尊严,比花一些钱我认为要更正。”
向文波:“另外,公平、正义我认为也比利益更重要。我相信这点大家能够理解,三一现在已经走在中国国际化前面,我们都希望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我们这个案子不大,但是我觉得我们所做的事情对于中国企业很有意义,至少会有借鉴的意义。至少可以把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间会遇到什么问题,我觉得这个是我们维护本身利益外更多的是这个考虑,我们在国际化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我们也希望探索一些解决国际化过程中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方式。很多人就是发现问题不是到法院而是去找关系,我认为问题解决的办法就是法律,所以我们是以美国方式在解决美国方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