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东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受理一施工单位项目部申请,并经审批发出首份“电力行政许可决定书”,标志着该县电力线下施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逐步迈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审批过程中,该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首先组织肥东供电公司对长临河至中庙段工程路段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情况进行现场实地勘察,据情作出可行性报告。然后再对该项目部提交的企业资质、建筑工程许可证、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在全部均符合规定要求、标准条件下,电力设施产权单位与该项目部签订安全协议书,最后发出“行政许可决定书”。
近年来,肥东县境内各类工程施工较多,一些单位缺乏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意识,随意施工、建设,导致电力线路、设备经常遭受损害,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广大用户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为此,肥东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及肥东供电公司加强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联合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强化电力行政执法措施,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实施行政许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