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对有着54年历史的内蒙古电力公司来说,是不断推进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极大地激活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主任苏和在电力供用电稽查局成立两周年座谈会上给予充分肯定。
两年来,供用电稽查垂直管理在降本增效、堵漏增收方面取得了可观效益。全国首家供用电垂直稽查的监督服务品牌得到社会认可,供用电稽查局也成为为企业保驾护航的一支生力军。
2010年7月,内蒙古电力公司组建了供用电稽查局,各盟市供电局原有的稽查业务划转供用电稽查局作为派出机构,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该局以“常态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交叉稽查贯穿始终”的模式,尤其是在稽查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包括77项主题的稽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验收并成功移植到公司营销一体化平台运行,目前已经实现对公司的供电量、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率等5类20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监控分析,对营销业扩报装业务、抄表管理、欠费风险预警、电量电费异动分析、供用电合同等18类57项业务进行全面监控预警,提升了电力企业的社会形象,开创了电力行政执法的新局面。
内蒙古电力公司总经理张福生指出,供用电稽查局成立两年来,在全社会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综合线损大幅下降,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起了强有力的用电市场监督制衡机制,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办、经信委专门为稽查局颁发了相关电力行政执法证件,这一管理机制成为全国省级电网公司强化经营管理,创新机制体制的成功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