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组织对2012年全国申报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申请延续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了评审,股份公司水电十局、水电十一局中心试验室、水电基础局、水电三局、水电四局、水电十五局(测试中心)分别通过岩土工程类(此次全国共通过20家)、混凝土工程类(此次全国共通过49家)、量测类(此次全国共通过17家)3个专业资质评审。其中水电十一局中心试验室既取得2012年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资质,又获得延续甲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资质;水电十局取得岩土工程类和混凝土工程类2个专业资质;水电基础局取得混凝土工程类专业资质;水电三局、水电四局、水电十五局(测试中心)分别取得量测类专业资质。在截止到8月28日的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不同意见,现已生效。
根据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试验室应取得相应的水利检测资质。
股份公司6个单位3项专业资质的取得,既为他们在水利工程招投标方面提供了资质保证,也对试验室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提供了资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