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新闻宣传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避免负面报道造成不良影响,日前,安徽南陵供电公司就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南陵供电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对外宣传报道的管理部门,所属各单位对外宣传的稿件及新闻素材需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含系统内网站、信息通报等)。
对外发布公司相关信息及新闻宣传稿件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重大信息披露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按照批示要求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未经审批的公司相关信息及新闻稿件对外发布,若擅自发布造成负面影响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产生不良后果的将由发布单位和个人承担责任。
该公司要求所属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将能够反映公司良好形象的稿件或新闻素材,以邮件或电话告知的方式传递给办公室,以便更好地发挥宣传作用。积极营造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先进典型,树立公司良好社会形象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