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近日称,财政部于2010年6月设立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目前已见成效。这一结论是国家海洋局于7月22日至24日在广东省开展了海洋能开发利用现状调研,并考察了广东地区实施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后得出的。信息显示,上述专项资金目前已见成效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由专项资金支持研制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国海洋能资源特点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已取得重要进展,其中包括中山大学承担的“新型高效波浪能发电装置的研发与应用”项目、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开发出的一种全新“鹰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广东省海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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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已见成效

2012-08-16 14:27 来源:中国能源报 

国家海洋局近日称,财政部于2010年6月设立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目前已见成效。这一结论是国家海洋局于7月22日至24日在广东省开展了海洋能开发利用现状调研,并考察了广东地区实施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后得出的。

信息显示,上述专项资金目前已见成效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由专项资金支持研制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国海洋能资源特点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已取得重要进展,其中包括中山大学承担的“新型高效波浪能发电装置的研发与应用”项目、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开发出的一种全新“鹰式”波浪能发电装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与华南理工大学联合承担的“适应低能流密度的复合波浪能转换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其次,社会各界开发利用海洋能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广东省提出了广东发展海洋能产业的初步设想,包括将海洋能作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点之一、在珠海万山和阳江等地建立波浪能试验基地、推进海岛独立供电系统应用试点等。同时,科研院所、企业等积极参与海洋能开发。

第三,海洋能开发利用需求很大,尤其是在边远海岛开发、保护和维权等方面的应用。

我国绝大多数海岛都面临能源短缺的问题,黄岩岛等南沙岛礁的驻守和开发、三沙市的建设都有较大规模的海洋能开发需求。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在西沙群岛等30多个海岛建立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基地。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院长陈勇也提出,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未来必将在我国海洋开发保护和维权管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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